《说文》:“),孰也。从亯从羊。读若纯。一曰鬻也。,篆文。”据此,“”字本是从亯从羊的会意字。古文字中“”字十分常见,甲骨文作“”(《合集》7947)、“”(《合集》28917)等形,[1]金文作“”(不簋,《集成》08.4328)、“”(于公戈,《集成》17.11125)等形,[2]均从亯从羊,可见《说文》对“”字的构形分析准确可信。

战国楚简中见有两例标准写法的“”字(见表1),[3]均出现在上博简《周易》中,整理者释文如下:

(敦)(复),亡(无)(悔)。(《周易·复》)

上九:(敦)艮,吉。(《周易·艮》)[4]

因有今本参照,且“敦”本是“从攵声”的形声字,[5]可知整理者的释读正确可信。

清华简《封许之命》还见有一例标准写法的“敦”字(见表1),辞例如下:

亦隹(惟)女(汝)吕丁,(扞)(辅)(武王),攼敦殷受(纣),咸成商邑。[6]

清华简整理者云:“敦,殷墟卜辞作‘’,有攻伐之义。”[7]诸家均无异议。

清华简《芮良夫毖》还见有两例从“”之字(见表1),该字左旁从“”,右旁所从与《说文》“归”字籀文作“”者相同,可隶定为“”。辞例如下:

天之所(坏),莫之能枳(支)。天之所枳(支),亦不可(坏)。

清华简整理者认为,“此‘天之’二句见于典籍,文字上略有出入。《左传》定公元年:‘天之所坏,不可支也。’《国语·周语下》记卫彪傒见单穆公时云:‘周诗有之曰:“天之所支,不可坏也。其所坏,亦不可支也。”昔武王克殷而作此诗也,以为饫歌,名之曰“支”。’‘’是‘坏’之异体”。[8]按,因有《左传》和《国语》相关文字对照,可知该字的确用作“坏”,但就字形而言,该字显然难以看作“‘坏’之异体”。《说文》:“(归),女嫁也。从止,从妇省,声。,籒文省。”按,《说文》云“归”从“”声,清代诸家并无异议。[9]上古音“”为端母微部字,“”为端母文部字。两字双声,韵则阴阳对转,古音十分接近。据此,“”字很可能就是“归”字异体,唯将所加之“”声替换成了“”声。[10]上古音“归”为见母微部字,“坏”为匣母微部字。两字声母同为喉音,韵则叠韵,古音亦十分接近,故简文之“(归)”可读作“坏”。[11]如此解释,在字形和辞例两方面都能够讲通。

表1 楚简中的“”与从“”之字

总之,从甲骨文、金文到楚简文字,再到《说文》小篆,“”字和“”旁在字形上一脉相承,均从亯从羊会意,变化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