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宏观人力资源开发中的职业问题

职业管理制度涉及职业分类、职业指导、职业评价、职业教育培训、职业保障和职业信息公共服务等环节,贯穿于人的职业发展全过程。从宏观人力资源开发的角度看,职业管理体系包括职业分类、职业指导、职业资格认证、职称社会化评审、职业教育培训、职业保障以及职业信息公共服务等,对国家人力资源开发调控、劳动者高效有序就业、用人单位及时掌握职业供求、培训机构有效开展业务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

一 职业分类

职业分类是指按一定的规则、标准及方法,按照职业的性质和特点,把一般特征和本质特征相同或相似的社会职业,分成并统一归纳到一定类别系统中去的过程。职业分类的依据主要是职业的性质、活动方式、技术要求和管理范围。职业性质反映职业的不同表现形式、具体内容和类型特点。职业活动方式为职业存在的客观状态。职业技术要求即某种职业活动的指标、数据、程序或模式。职业管理范围是职业功能边际界限的表现。职业分类遵从科学规范、先进合理、内容完整和层次分明的原则。科学规范反映职业与社会发展的内在规律,体现被定义项的本质属性,包括分类的标准和指标。先进合理即实事求是,既根据国情,又面向世界。内容完整包括齐全的工种、完善的类别、规范的技能和相应的职责。层次分明即结构上从高到低逐级包容,相互依存、类别清晰、方便使用。[1]

二 职业指导

职业指导是指通过信息交流、咨询指导、生涯教育和就业辅导等多种方式,提高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实现人岗最优配置,进而发挥人力资源最大效能,促进社会整体发展。职业指导的对象基本限定于职场范围,包括即将进入职场的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已经进入职场的新人、职场精英、职场达人,甚至即将退休的职场老人,提供的咨询服务包括怎么找工作、怎么做工作、怎么换工作、怎么创业、怎么开启银色生涯等,都是职业指导的范畴。

三 职业资格认证

职业资格认证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从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执业资格是指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工种)实行准入控制,是依法独立开业或从事某一特定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资委等各相关部委通过学历认证、资格考试、专家评定、职业技能鉴定等方式进行认证,对合格者授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四 职称社会化评审

职称社会化评审是指在我国现行职称制度的总体框架下,从市场需求、基本的评价和使用关系出发,由独立于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第三方”,依据一定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进行的评价活动,具体包括政府主导评聘分开的职称评价、资格认证,以及社会组织开展的资格资质认证活动等。

五 职业教育培训

职业教育培训是面向职业院校学生以及学校教育之后所有社会成员特别是成人开展的以职业活动为基础的教育与培训活动。职业教育培训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教育,是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科教兴国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手段。加强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和制度建设,是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途径。

六 职业保障

职业保障是指在特定职业中保护从业人员的职业利益,保障从业人员正常地从事其职业活动,促进该职业社会职能的发挥而形成的与职业相关或因职业引起的各种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就业促进、权益保障、职业救济以及职业安全等内容。这几项职业保障措施相互联系、相辅相成。

七 职业信息公共服务

职业信息公共服务作为职业管理面向公众服务的重要手段,是指依据职业管理中业已形成的法律制度、组织安排和配置规范,职业管理的各个主体(政府、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通过科学方法收集与职业相关的信息,并对其加以处理、整合与分析,最终应用这些信息实现职业管理行为的协商共治善治,并面向社会提供职业信息服务。


[1]宋剑祥:《中外职业分类发展完善的现实意义》,《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