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职业规制与管理的理论基础
职业管理制度作为我国职业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职业规制与管理的理论对有关职业活动和职业发展管理与服务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其中,人力资本理论、知识生产模式理论、职业结构变迁理论、人才发展理论、职业社会学和职业规制理论是研究职业管理制度的重要理论基础。
一 职业社会学
职业社会学是研究职业与社会的关系和有关职业的社会问题的一门社会学分支学科,主要研究职业结构,职业与家庭、经济、教育制度的关系,职业与阶级、社会阶层的关系等问题。职业是一种重要的社会现象,是应用社会学的一个重要课题。职业社会学的研究成果,可以为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服务。它对健全职业的内部结构、引导合理的职业流动、编制有系统的人力计划、安排劳动就业,以及对就业人员的职业指导等,都有重要的作用。
职业社会学的研究内容主要有:(1)研究职业与社会的关系。包括职业多样性、职业的地位与声望、职业环境(如工作的技术条件、空间环境、劳动强度、工资收入、福利待遇、晋升机会等)、职业流动的原因及其对社会和个人的影响等。(2)研究职业的内部结构与组织形式。包括选择职业、职业的准备、就业途径、职业生涯模式(主要指现时的职业生活)、职业的酬劳、职业控制、离职退休等。(3)职业对于个人与社会的意义。职业对于个人生活和整个社会都会产生诸种影响。职业社会学着重从工作的意义、同行的关系、家庭生活、职业类型、职业意识形态等方面来分析职业对个人生活和社会的影响。
二 职业规制理论
所谓规制就是政府设置(出台)规定进行限制。规制作为具体的制度安排,是“政府对经济行为的管理或制约”,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以矫正和改善市场机制内在的问题为目的,政府干预经济主体(特别是企业)活动的行为。从最一般意义讲,规制是指依据一定的规则,对构成特定社会的个人和经济主体的活动进行限制和制约。规制的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社会公共机构,由前者进行的规制是私人规制,由后者进行的规制是公共规制。广义的政府规制,包括政府对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经济活动的干预;微观的政府规制是指政府为了弥补竞争不完全和垄断,外部性和内部性等狭义的市场失灵,而依据一定的规则对微观经济主体行为而进行的干预。
职业规制,一般是指对专业人员进入某一职业领域的规制。在一些具有专业技术知识的领域,如律师、医生、建筑、会计等行业,为了保证人力资本资源的充分利用,防止恶性竞争,同时保障消费者利益和服务质量,国家通常实行进入规制。在一般情况下,凡是要进入这些领域的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由国家授予相应的律师、医生、建筑师、会计师、药剂师等证书,方可从事相关的职业。专业人员的进入规制使执业者本人和他们潜在雇主的签约受到限制,也使社会的消费行为受到一定的限制。这种规制在事关人力资源(人力资本)的合理配置及其经济影响方面属于经济性规制,而在事关职业道德方面则属于社会性规制。
三 人力资本理论
人力资本理论最早起源于经济学研究。20世纪6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和贝克尔创立人力资本理论,开辟了关于人类生产能力的崭新思路。该理论认为物质资本指物质产品上的资本,包括厂房、机器、设备、原材料、土地、货币和其他有价证券等;而人力资本则是体现在人身上的资本,即对生产者进行教育、职业培训等支出及其在接受教育时的机会成本等的总和,表现为蕴含在人身上的各种生产知识、劳动与管理技能以及健康素质的存量总和。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罗默、卢卡斯为代表的人力资本学者提出了“新增长理论”。这个理论被认为是对人力资本理论的深化和对其结构性缺陷的弥补。尽管人力资本理论强调了人力资本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强调了对人的投资重要性的认识,但是人力资本理论并没有给予知识、思想、理念等因素应有的重视。随着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这些因素恰恰是更重要的。“新增长理论”的主要贡献是:第一,论证了“专业化的人力资本”才是促进经济增长的真正动力。卢卡斯将资本分为有形资本和无形资本,将劳动力分为纯体力劳动力(原始劳动力或一般劳动力)和表现技能的劳动力(专业化人力资本),认为只有专业化的人力资本才是促进经济增长的真正动力。第二,拓宽了对人力资本积累方式的认识。卢卡斯认为,人力资本积累的途径有二:一是通过脱产的正规教育和非正规教育;二是通过生产中的边干边学、工作中的实际训练和经验总结。他认为,舒尔茨的人力资本产生——教育是人力资本的“内生效应”,而边干边学是人力资本的“外在效应”,两种效应都重要。第三,突出了理念、观念和创新思想的重要性。罗默认为,生产要素应包括四个方面:资本、非技术劳动(原始劳动)、人力资本和新思想。新思想是指特殊的知识。“理念差距”与“物质差距”同等重要。1992年,罗默以毛里求斯经济增长为例,强调新思想的重要性。
专业化的人力资本理论为深入理解和把握职业内涵与外延提供了有益的视角:(1)区别于其他社会职业群体,具有专业化人力资本的职业群体有着明显的职业特征;(2)专业化人力资本积累可以通过正规教育和非正规教育(学历)获得,也可以通过干中学(资历)获得;(3)具有专业化人力资本的职业群体是促进经济增长和创新驱动发展的主力军。
四 知识生产模式理论
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巨大作用日益凸显,知识生产模式出现重大变化。1994年,吉本斯(Michael Gibbons)等提出知识生产新模式,即相对于传统“学术范式”(模式1)的“应用范式”(模式2)。吉本斯认为,新知识的生产模式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应用情景性,即知识的生产是“由更加分化的知识和社会需求所决定的”;第二,更多地置身于应用情境之中;第三,跨学科;第四,“社会弥散和异质性”,知识生产的场所和从业者日益多元化、多样化;第五,社会问责;第六,更加综合、多维的知识生产质量控制。
知识生产模式的显著变化,将以学科为知识领域和以大学、科研机构等为知识生产场所的知识生产领域拓展到经济和社会各个领域;知识生产的从业者不再局限于科学研究、教学、农学和工程技术、卫生技术等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农、林、牧、渔等生产领域和产品制造及社会生产生活服务领域中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技能人员也越来越多地参与知识的生产过程,并且正在成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五 职业结构变迁理论
职业结构是一定社会范围内,人们所从事的职业类型、比例及分布状况。职业结构变迁是指“既存的职业结构受到内在或外在各种因素的影响,以渐进或激烈的形式出现部分或全体的变化”。职业是社会分工的结果。职业结构的变迁是职业自身演进与外在因素双重作用的过程。其中,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与劳动分工的发展,职业种类与内涵发生着变化,职业的技能与要求、劳动工具等职业内在因素也发生变动,比如专业性职业、技术和专业辅助性职业增长以及低等级技能从业人员比例下降、中高等级技能从业人员比例上升,是职业的内在结构变迁;随着经济体制和产业政策等外在制度因素对其调整的过程,比如因为科学技术的发展及生产工具的改进,从事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人员比例逐渐减少,而从事第三产业的人员比例逐渐增多;因为信息技术的发展,从事新兴服务业(信息、咨询等)的人员在从事第三产业的人员总数中的比例逐年增加等,是职业的外在结构变迁。
职业结构变迁理论为职业管理研究提供了两个基本视角,即通过分析职业的外在结构变迁,把握职业在第一、二、三产业的比例和分布;通过分析职业的内在结构变迁,把握专业性职业、技术和专业辅助性职业在职业群体中的比例和分布。
六 人才发展理论
改革开放40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如何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人才保障和怎样培养积聚更多优秀人才两个基本问题,我们党提出了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是国家发展战略资源;造就更多的优秀人才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表现;要尊重人才发展规律,着力破除人才发展体制机制障碍,用好用活各类人才;要加快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聚天下英才而用之;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大兴识才、爱才、敬才、用才之风等一系列重要论断和重要部署,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才理论。其中,有关人才内涵和外延的一些重要观点,对正确理解和把握职业群体的时代特征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同志首次提出了要树立“大人才观”。他指出,我们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要想取得胜利,必须把各类各级人才包括在宏大的人才队伍之中。既包括有一技之长的人才,又包括杰出的、优秀的、拔尖的人才;既包括科学、教育、文化、卫生等各类专门人才,又包括懂经营、会管理的人才;既包括工人、农民中的人才,又包括干部、知识分子和军队中的人才;既包括各类各级专业技术人才,又包括党政领导人才。
——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尊重知识、尊重劳动、尊重创造、尊重人才”。强调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者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都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都是党和国家需要的人才。
——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提出,“人才存在于人民群众之中,只要具有一定的知识或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为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在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作出积极贡献,都是党和国家需要的人才”。强调要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力、不唯身份。
——2010年《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人,是人力资源中能力和素质较高的劳动者。人才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并且突出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大力开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统筹推进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等六支人才队伍建设做出部署。在人才评价使用方面提出,要“制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办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关于人才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要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努力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2016年,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提出,“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解放和增强人才活力,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确立了“科技人才”“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人才”“教育人才”“医疗卫生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等领域深化人才评价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重要举措。同年11月,人社部印发《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进一步打破职业技能评价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界限,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了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2019年8月,人社部印发《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技术技能型人才、知识技能型人才和复合技能型人才分类评价办法。
人才发展的理论和实践创新,为在职业管理与服务工作中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进一步打破了人才发展中的身份、学历、资历等壁垒提供了理论指导和政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