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的道德评价

孙春晨

【提要】 创新通常被认为是一件好事情,但事实上,创新并不总是好的。从道德的角度来评价,在创新的目标、创新的手段以及创新的后果等方面,创新如同一把双刃剑,既有合乎道德的一面,又有非道德的一面。在创新活动中引入道德评价,不只是一种姿态,而应成为创新活动的道德指引。只有对创新活动做出必要的道德引导,创新活动才能沿着有利于人类和谐生存、健康发展的正确道路而进行。


人类从未停止过对新事物的追求。为了满足人类对新事物的渴望,创新以令人窒息的速度发展着,用“创新爆炸”(innovation explosion)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近年来,创新更成为全球各种媒体频繁谈论、各国政府竞相鼓励的热门话题。创新通常被认为是一件好事情,但事实上,创新并不总是好的。从道德的角度来评价,在创新的目标、创新的手段以及创新的后果等方面,创新如同一把双刃剑,既有合乎道德的一面,又有非道德的一面。

一、对创新目标的道德评价

对于任何创新主体来说,其所实施的创新活动都是有一定目标的行为。由于不同创新主体的创新内容不同,在创新的目标上也就必然存在差异,因而,对这些不同的创新目标应进行具体的道德评价。

以政府为主体的创新,旨在实现公共行政管理理念和方式的变革。20世纪70年代以来,面对政府公共行政活动中出现的治理危机,全球范围内掀起了针对行政行为理念的社会管理创新,其目标是实现政府公共行为由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服务型政府的价值导向是一种伦理性导向,旨在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共利益,有效地增进和公平地分配公共利益,彰显现代公共管理“服务至上”的行政伦理精神。但是,如果政府以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平正义的名义进行所谓的社会管理创新,背地里却在进行权力寻租或是满足某些利益群体的特殊要求,那么,这样的社会管理创新就是不道德的。

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通常是以提高经济效率和获取更大利润为目标。在市场经济社会,作为理性经济人的企业,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必然要不断地进行产品创新。企业创新能够为消费者提供更加符合其生活需要的新产品和新服务,这是企业创新为社会发展作出的贡献,具有积极的道德意义。但是,如果企业创新只是为了获取更大利润,那么,就可能带来道德上的负效应。以金融创新(financial innovation)为例,当代的金融创新使得金融工具和金融产品不是越来越简单,而是越来越复杂,再加上对金融创新产品高回报率的大肆渲染,将参与金融市场视为打开财富之门的金钥匙,这样的金融创新一旦失败,带来的道德影响是异常巨大的。近年来全球范围内的金融危机就是金融创新所导致的后果之一,自然要遭到人们道德上的质疑和批判。

以科学家共同体为主体的创新,既是科学家实现科学探索精神的需要,又以改进和提高人类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方式为目标。自工业革命以来,科学家共同体的科技创新推进了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的急剧变化,人类不断地享用着科技创新所带来的科技成果。那些与人类日常生活相关的科技创新,使得人类的生产方式越来越现代化,将人类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同时,科技创新成果也使得人类的生活和交往变得越来越便利、越来越快捷。这是科技创新带给人类的好处,在道德上是值得肯定的。但是,科技创新的成果也给人类造成了诸多道德上的难题,在当代社会,人们日益感到自身的日常生活被科技创新所胁迫,失去了原有的田园诗般的生活趣味,这就引发了人们对什么是最符合人性的生活方式的思考,科技创新达到何种程度才是最符合人性的生活方式?更为严重的是,那些涉及人类整体生存和发展的科技创新成果,如核能(nuclear power)技术的使用,如果运用不当,将给人类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二、对创新手段的道德评价

现代社会推崇创新、鼓励创新,创新活动拥有相当大的自由度,创新成为实现人的自由价值的一个重要平台。但是,创新自由的泛滥有可能引发创新的道德危机,因此,人类在自由地进行创新活动的同时,其创新手段是否合乎道德,也是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以政府为主体的创新,需要警惕的是政府权力在创新过程中的滥用。政府权力是行使公共行政活动的手段,当政府试图进行社会管理创新时,权力如何正当地使用是一个突出的问题。如果说政府管理的创新是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平正义,那么,政府的权力就应当受到必要的限制,不可以滥用权力。但是,在政府管理创新中时常出现的一个问题是,政府为了推行某种自认为能够改进社会管理的创新机制,无视或忽视公众的意见,以政府的强力予以推行,这种情况在没有民主政治制度或民主政治制度不健全的社会中最容易发生。政府创新的自由得到了实现,但是,却以牺牲公民的自主为前提,这样的创新手段显然是不道德的。

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有可能受到资本力量的控制。企业创新需要资本的支持,但是,企业创新是否必然以资本推动为起始,又以资本获得为结束吗?面对全球性的金融危机,人们会发出如此的质疑:以金融投机为手段的金融创新真的能给人类带来金钱和财富吗?由于那种类似于“金融杂技”的金融创新手段是大量普通的投资者所无法掌控的,因此,普通的投资者参与到以获取最大利润为目标的金融创新之中,其可能的结局是,不仅不能获取所指望的金钱和财富,反而会深陷因金融创新造成的资金泥潭而不能自拔。

以科学家共同体为主体的创新,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有可能会使用不诚实的创新手段。科学家造假的事件在当代社会并不少见,在一个缺少道德监督的社会环境中,如果科学家不能做到道德自律,面对巨大的利益和耀眼的荣誉,科技创新活动中的造假行为就难以避免。科学家不是生活在真空中,有着和普通人一样的道德弱点。但是,由于科技创新成果对社会生活有着巨大的影响力,科学家这一职业负有比一般人更大的特殊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这就需要科学家具备更高的道德素质,以诚实的职业精神对待所从事的研究工作。那种认为只要目的正当,就可以忽视手段正当甚至不择手段的做法,不仅会给科学家自身带来道德危机,而且还会给社会带来潜在的灾难。

三、对创新后果的道德评价

在当代社会,创新似乎成了一种神话,谁要是不进行创新,谁就是自甘落后。然而,创新给人类带来的不仅是财富和便利,还有可怕的道德风险(moral hazard)。创新意味着求新、求变,而求新、求变的创新必然具有不确定性,创新的不确定性就会带来道德风险,尤其是涉及人类整体生存的科技创新,更可能引发全球性的潜在道德灾难。

人类已经感受到了创新所带来的道德风险。以政府为主体进行的创新活动,因政府行为的不诚信、不公正以及政府权力不受制约的滥用,其创新所带来的后果的道德风险在于,原本是出于为公众服务的道德理念而进行的社会管理创新,反而损害了公共利益和公平正义。以企业为主体进行的创新活动,因企业的唯利是图和不择手段,不仅导致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的道德观大行其道,而且也给公众带来了财富观念上的混乱,并进而选择那些不道德的经济行为。

科技创新后果的道德风险尤其令人们所关注。科技创新是一个无止境的过程,而不断涌现的科技创新成果在满足了人类新奇、新颖的需求之后,人们也需要反思,科技创新可能的或潜在的道德风险。例如,核能技术的创新和应用,涉及全球利益,事关人类整体的生存和发展,核能技术一旦被非理性地应用,其后果将不堪设想。再如,近年来全球广泛争论的转基因食品(Genetically modified food),到底给人类带来的是福音还是灾难,目前还没有一个共识性的定论。

在创新活动中引入道德评价不只是一种姿态,更应成为创新活动的道德指引。只有对创新活动做出必要的道德引导,创新活动才能沿着有利于人类和谐生存、健康发展的正确道路而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