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祭祀后周帝王礼发微

基金项目:合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编号:HFSKQN202226);为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成果(编号:AHSKZD2023D01)。

向纪熹[58]

(成都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川 成都 610051;安徽大学历史学院,安徽 合肥 230039)

摘要:祭祀前朝帝王礼是中国古代重要礼仪。宋太祖为更好维护自身形象,安抚后周势力,在不拘泥于礼制建设标准的社会背景下,违背旧礼,采用最高标准享祭后周帝王。因太祖之后北宋皇帝即帝位无关后周帝王,后周势力消失殆尽,统治者对礼制建设要求提高,太宗和真宗依据旧制降低了祭祀标准。仁宗还将主祭人由朝臣调整为后周帝王后嗣,神宗把主祭人承袭方式由取“长”变为取“嫡”,徽宗为缺嗣的周恭帝选择后嗣,并令被选者“监周陵庙”,使祭祀后周帝王礼更合乎以往定制。北宋此礼的变化是一个礼仪逐渐符合传统制度的过程。它的设立和调整揭示出皇帝个人诉求、社会环境对礼制建构的影响,为统治者充分利用礼制维护统治提供了例证。

关键词:北宋;后周;帝王;祭祀;二王三恪

祭祀前朝帝王礼为我国古代官方所行重要祭享礼仪,蕴含着丰富的礼制内涵和政治意义。此礼现于上古时期,汉唐因之。在提倡以礼治国的历史背景下,北宋祭享后周帝王,并多次调整相关的祭礼。学界对北宋祭祀后周帝王礼的考察多置于后周皇族后裔的封爵问题中,主要是介绍受封人祭祀后周帝王的义务,对北宋此礼的流变等还缺乏深层次的讨论。[59] 事实上,北宋祭祀后周帝王的标准、主祭人身份、主祭人传承方式、祭祀建筑主管人等发生过变化,它们最初的设置和之后的调整与最高统治者的个人诉求及社会环境息息相关。

一 太祖时期的不忘“旧君之礼”

因祭祀前朝帝王有宣布新朝建立,旧朝覆灭之功用,宋太祖在登皇帝位当日,即建隆元年(960)正月四日,速即下诏祭享后周帝王:“矧惟眇躬,逮事周室。讴歌狱讼,虽归新造之邦;庙貌园陵,岂忘旧君之礼。其周朝嵩、庆二陵及六庙,宜令有司以时差官朝拜祭享,永为定式。仍命周宗正卿郭玘行礼。”[60] 诏书所指“嵩、庆二陵”分别是后周太祖和周世宗的陵墓。“六庙”本为后周太庙,庙有六室,除祭祀后周曾在位的太祖和世宗,还有后周太祖追封的信祖、僖祖、义祖、庆祖[61]。因一朝不能有两代政权的太庙并立,北宋改周太庙之名为“周六庙”。从祭祀举行的地点看,太祖祭后周帝王与五代祀前朝帝王[62]一样,都是前朝帝王陵或为前朝帝王专设的祭庙。但太祖不忘“旧君之礼”,使用了比五代更高的标准祭祀前朝帝王。这从以下三个方面可以看出。

一是祭品的规格。祭品是祭祀所用重要物品,为沟通祭祀人与受祀对象的媒介,体现了祭祀者的恭敬与顺从。根据祭祀的重要程度,祭品的等级可依次被分为太牢、少牢、特牲。五代祭祀前朝帝王用少牢,即羊和豕。如天福四年(939),后晋高祖准太常礼院用少牢祀后唐帝王于至德宫,“一羊一豕,如其中祠”[63]。广顺元年(951),后周太祖准太常礼院奏请,于昇平宫“用少牢”祀后汉帝王。[64] 据上文所引太祖诏书,可知太祖祭祀后周帝王用“朝拜”之礼。而北宋“朝拜”之礼通常只针对赵宋帝王的血缘祖先,祭品用包含牛、羊、豕的太牢。如宋初春秋两季,太祖命宗正卿“朝拜”其父赵弘殷之安陵,“以太牢奉祠”[65]。因此,太祖祀后周帝王也应用太牢。这一祭品的级别高于少牢。

二是祭祀建筑的规制。祭祀建筑是开展祭祀活动的主要场所,其规格反映了享祭对象身份的贵贱。为示对当朝帝王的尊崇,到北宋时期,政府会为崩逝的此类帝王设立塑像,并修建殿宇进行供奉。如建景灵宫“以奉塑像”,“岁四孟皇帝亲享,帝后大忌则宰相率百官行香,后妃继之。遇郊祀、明堂大礼,则先期二日,亲诣景灵宫行朝享礼”[66]。此外,北宋还会建立殿宇祭祀崩逝的当朝帝王之画像。其中,建有资福寺庆基殿祀宣祖,建有太平兴国寺开先殿等七殿祀太祖,建有启圣禅院等七殿祀太宗,建有景灵宫奉真殿等十四殿祀真宗,建有应天院等四殿分别祀仁宗、英宗、神宗、哲宗。[67] 依制,北宋的前朝帝王无以上两种待遇。而宋太祖在并无礼例的情况下,为后周太祖、周世宗设祭庙与塑像,并为周世宗建立供奉其画像的影帐[68]。这反映出太祖祭祀前朝帝王之建筑的规制比五代相关祭祀建筑的规格更高。

三是祭祀建筑的管理方式。祭祀前朝帝王的建筑规模宏大,为保证祭祀活动的正常开展,往往设专人主管。五代时期,前朝帝王祭祀建筑主要由前朝帝王后嗣或前朝官员主持管理,当权王朝只是进行辅助。如开平二年(907),后梁太祖为唐朝帝王建祭庙。庙由受封莱国公的唐宗子鸿胪卿李嵸主理,“每祭仍令度支供给祭料”[69]。天福四年(939),后晋高祖以西京至德宫为祭庙,祀后唐帝王。此庙由受封郇国公的唐许王李从益主管,“牲币器祭服悉从官给”[70]。广顺元年(951),后周太祖为祀后汉高祖,有制曰:“汉高祖皇帝陵署职员及守宫人,时日荐飨,并守陵人户等,一切如故。”[71] 即后汉高祖陵由后汉官员主理,后周政府仅供给祭品。宋太祖时期,后周帝王与北宋皇帝的血缘祖先一样,其祭祀建筑由宋朝中央遣“总管”[72] 等官员直接进行管理。如开宝六年(973),官员窦思俨任“三陵总管”[73],管理嵩陵、庆陵和周世宗宣懿皇后之懿陵。而祭祀建筑由中央遣官直管,比由前朝帝王后嗣或由前朝官员主管,中央政府辅助管理,更能体现出重要性。

从以上北宋祭祀后周帝王礼的几个面相,可以看出太祖实际是采用了部分祭祀其血缘祖先的最高标准,祭享后周帝王。但后周帝王单单是太祖的政治祖先,其地位本应低于其血缘祖先。那么,太祖为何要违背旧制,使用最高标准祭祀后周帝王呢?这应有以下三个原因:

首先是更好的维护自身形象。祭祀前朝帝王是古代最高统治者标榜自身崇高形象,助力统治的手段之一。但宋太祖本为后周之臣,曾随周世宗征高平、淮南、寿春等地,与其建立有良好的君臣关系,并深受世宗信任,任职掌管后周禁军的殿前都点检。所以太祖的夺位行为严重影响自身形象。连他本人也深感自己这一行为的不义,在发动陈桥驿兵变回开封,面对后周宰相范质和王溥时,呜咽流涕曰:“吾受世宗厚恩,为六军所迫,一旦至此,惭负天地,将若之何?”[74] 以示自己夺周恭帝之位并非本意。面对兵变,范质还质问太祖:“先帝养太尉如子,今身未冷,奈何如此?”太祖闻后,“流涕被面”[75],以示惭愧。在知道易代之事不可遏制后,范质还曾提醒太祖为后周旧臣,需善待后周王室:“太尉既以礼受禅,则事太后当如母,养少主当如子,慎勿负先帝旧恩。”[76] 而以最高标准祭祀后周帝王,恰好可以尽太祖的臣子之心,更好地塑造其仁德形象。

其次是更好地安抚后周势力。新朝的建立是新政权与旧政权斗争,获得胜利的结果,但旧朝势力往往不会在易代斗争中坐以待毙。故而祭祀前朝帝王实际上是新朝安抚旧朝势力的一个重要手段。北宋建立时,后周势力也进行了激烈的反抗。先看后周文臣,范质在听闻太祖兵变后,“执王溥手曰:‘仓卒遣将,吾辈之罪也。’爪入溥手,几出血”,“溥噤不能对”[77]。两者都表现出了对太祖兵变的不满。之后在向太祖跪拜称臣时,范质更是“不得已从之”[78]。再看后周武将,在得知太祖发动兵变后,“副都指挥使韩通自内廷奔归,将率众备御”[79]。之后,太祖遣使晓谕后周昭义军节度使李筠受禅之事,“筠即欲拒命,左右为陈历数,方僶俛下拜,貌犹不恭”。李筠还当太祖使者之面,“遽索周祖画像悬壁,涕泣不已”[80],以示自己为后周忠臣。再后,李筠还与后周淮南节度使李重进一同举兵反宋。所以后周势力的威胁,北宋不能小觑。这样的历史背景也构成了太祖使用最高标准祭祀后周帝王,以更好安抚后周势力的内在逻辑。

最后是太祖不拘泥于礼制建设的标准。“在中国古代文化的语境里,制度设计权属于极为特殊身份的人——王和圣。”[81] 而王、圣制礼作乐通常又需要在“治定”[82] 的情况下进行。尽管宋太祖立国后,重视礼制建设,“收揽权纲,一以法度振起故弊”[83]。但唐末以来,国家纷乱,太祖收复荆湖、后蜀、南汉、南唐等地区后,仍未将吴越、北汉等纳入北宋版图。因此相比礼制,太祖更注重“以兵威助治”[84]。这就导致太祖对礼制建设标准的要求并不会太过严苛。也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太祖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形象,安抚后周势力,可以准许后周帝王的祭祀标准违背旧制。

不难看出,无论是祭品的规格,还是祭祀建筑的规制,抑或是祭祀建筑的管理方式,太祖都采用了祭祀其血缘祖先的最高标准祭祀后周帝王。这让北宋的祭祀后周帝王礼在当时呈现出违制的特征。但这样的祭礼是特定历史背景下的产物,带有太祖极强的政治目的。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不合旧制的此祭礼为北宋礼制建设带来的弊端终将会凸显,也为之后北宋皇帝调整礼仪提供了可能。

二 太宗、真宗时期祭祀标准的下调

因国家政策的连续性和设置祭祀前朝帝王礼的重要性,太祖时期的祭祀后周帝王礼在太宗和真宗朝被继承下来。但太宗、真宗注意到了此礼的不合理之处,并从这些地方下调了祭祀的标准。

在祭品规格方面,雍熙四年(987),北宋有司根据建隆元年以来的惯例,命勾当嵩陵内品吴禄荣朝拜周三陵。但太常礼院上奏太宗:“今检详礼经,并无遣官拜前朝诸陵之文,惟《开宝礼》,先代帝王春、秋二时,州长吏摄三献官祭享。其周三陵合准《通礼》故事,不行朝拜之礼。”[85] 太宗闻奏,诏可。后周帝王陵由此成为北宋享先代帝王礼的祭祀对象。北宋行享先代帝王礼所用的祭品虽为太牢,但“太牢以羊、豕代之”[86]。后周帝王陵祭祀之祭品的规格因此低于以前。由于太宗取消了为后周帝王陵行“朝拜之礼”,可知北宋不再将后周帝王与当朝帝王血缘祖先等而视之。作为“中祠”等级的周六庙[87],其祭品按规制应同样被调整为羊和豕[88]。周六庙这一祭品的规格,同样低于之前。

在祭祀建筑规制方面,景德三年(1006),针对后周帝王陵所用祭祀建筑,太常礼院上奏真宗:“周朝陵庙嵩、庆二陵,除庙像外,世宗影帐,历代并无故事,伏请停废。”[89] 太常礼院所论内容,直指祭祀后周帝王建筑规格的僭越。真宗闻奏,准其奏请。后周帝陵规格逾制之建筑因此弃用。

在祭祀建筑管理方式方面,北宋规定享先代帝王礼所祀帝陵的主管机构为陵墓所在州府,如建隆元年(960),太祖诏:“前代帝王陵寝、忠臣贤士丘垅,或樵采不禁、风雨不芘,宜以郡国置户以守,隳毁者修葺之。”[90] 后周帝王调整为享先代帝王礼祭祀对象后,其帝陵的主管机构应由北宋中央调整为陵墓所在的河南府。而祭祀建筑由中央直管调整为地方主管,反映了祭祀规格的下降。

另外,从真宗对待周恭帝规格的变化,也可看出北宋祭祀后周帝王标准的下调。开宝六年(973),周恭帝薨逝。尽管入宋后,周恭帝身份由“帝”降为“王”[91],但太祖仍使用“帝”礼为其主葬:“诏宜辍朝十日,素服发哀于便殿。命知制诰扈蒙撰陵名,张澹定谥,三陵总管窦思俨择陵地。”[92] 之后,其谥号被定为周恭皇帝,葬地被定名为顺陵。恭帝下葬之时,宋太祖又仿照后周太祖为汉隐帝所行之“帝”礼[93],“辍四日、五日朝参”[94]。恭帝葬后,其木主未祔周六庙,而是被置于顺陵。

景德三年(1006),北宋计划按“帝”礼迁恭帝木主至周六庙祭祀。但太常礼院上奏真宗:

窃以《春秋》之义,国君即位未踰年者,不合别序昭穆。在唐故事则,高宗太子薨,追谥孝恭(敬)[95] 皇帝,神主祔太庙。大历十四年,有司言:“孝恭(敬)皇帝尊非正统,不列昭穆,太庙废,主存,请毁之。”遂瘗主于庙地。今周恭帝即位六月,年裁七岁,葬以王礼,止设三虞。望依孝恭(敬)皇帝故事,瘗主庙地。[96]

可以发现,太常礼院认为应毁去周恭帝木主,并为这一做法找到了礼制依据和前车之鉴。真宗闻奏后,准太常礼院之请。北宋待周恭帝规格因此由“帝”礼完全下降至“王”礼。

观太宗和真宗下调祭祀后周帝王标准的过程,实际就是取消对后周帝王的优待,让祭祀后周帝王礼符合旧例的过程。这样的调整应与两位帝王的个人诉求,以及北宋政治文化背景的变化有关:

首先,太宗、真宗即帝位无关后周帝王。其中,太宗之帝位取自其兄太祖,真宗之帝位取自其父太宗,二者所继乃宋统,所以不需要通过高标准祭享后周帝王,来塑造自己良好的个人形象。

其次,后周势力消失殆尽。太祖即皇帝位后,作为后周文臣代表的范质“加兼侍中”[97],王溥“进位司空”[98]。二者在获高官厚禄后都不再反宋。武将韩通虽试图归宅抵抗太祖兵变,但“军校王彦昇遇通于路,策马逐之,通驰入其第,未及阖门,为彦昇所害,妻子皆死”[99]。面对李筠和李重进反宋,太祖亲征,“与守信、怀德会,破筠众三万于泽南,降者三千余,杀筠监军使卢赞,擒筠河阳节度范守图,筠走还保泽。太祖至,列栅围之,筠龙捷使王廷鲁、吐浑留后汾州团练使王全德率所部自昭义来降,筠益失援。太祖亲督战,拔其城,筠赴水死,获钧相卫融,钧惧而遁归。太祖进伐上党,守节以城降”[100]。又破扬州,李重进“纵火自焚”,“太祖入驻城西南,阅逆党数百人,尽戮之。重进兄深州刺史重兴,闻其叛,自杀。弟解州刺史重赞、子尚食使延福并戮于市”[101]。以三人为代表的后周武将势力消失殆尽。另外,周恭帝薨逝后,后周势力更是没有了可依附的重心。这都使得北宋不再有高规格祭祀后周帝王,安抚后周势力的必要。

最后,太宗、真宗对礼制建设的要求提高。太宗即皇帝位后,与太祖一样,着力实现国家的大一统。太平兴国三年(978),吴越和清源军相继归附北宋,太平兴国四年(979),北汉又被北宋所灭。太宗自此结束了唐末以来国家藩镇割据局面,大体实现中国南北地区的统一。在这样相对安定的社会环境下,太宗重视礼制建设,“修明典章,大抵旷废举矣”[102]。特别是北宋与契丹结好后,国家不再有大规模战争,真宗更着重制礼,“朝廷礼文,罔不修举”[103]。也正是这样的历史背景,让北宋皇帝调整以往不符合礼制规范的祭祀后周帝王礼成为可能。

总之,因为皇帝个人诉求和历史文化背景的变化,北宋祭祀后周帝王礼经太宗和真宗调整后,其祭祀标准变得合乎旧礼。但北宋与祭祀后周帝王礼相关的“二王三恪”礼在当时仍不合旧制。由于此礼的不合理之处并未直接威胁赵氏皇族的统治,所以对其更改不具备迫切性。直到仁宗、神宗、徽宗时期,它们才得到回应。

三 仁宗及之后时期“二王三恪”礼的调整

仁宗、神宗、徽宗对“二王三恪”礼的调整,参考了旧礼的要求,分别涉及后周帝王主祭人身份、后周帝王主祭人传承方式、后周帝王祭祀建筑主管人。

(一)后周帝王主祭人身份的调整

根据“二王三恪”礼的规定,前朝帝王主祭人由受封“王”或“恪”的前朝帝王后嗣担任。如上文所述,开平二年(908),后梁祀唐朝帝王,主祭人使用莱国公、唐宗子李嵸。天福四年(939),后晋祀后唐帝王,主祭人使用郇国公、后唐宗子李从益。实际太祖祭祀后周帝王,也有意采用被封为“王”的周恭帝。《旧五代史》载太祖即皇帝位后,“制封周帝为郑王,以奉周祀,正朔服色一如旧制”[104]。但北宋最终担任后周帝王主祭人的并不是周恭帝,而是入宋后受封光禄少卿的后周宗正郭玘等朝官[105]。另外,周恭帝薨逝后,由于无嗣,其郑王爵位无人袭封,北宋“王”“恪”缺封。尽管仁宗在天圣四年(1026)至嘉祐二年(1057),十一次授予后周帝王后裔官职,但其所封为三班借职、三班奉职、州长史、州助教等职官[106],而非“王”或“恪”。这就导致北宋的“二王三恪”礼在当时存在两大问题:前朝帝王主祭人由非前朝帝王后嗣充当、“王”“恪”缺封。

仁宗通过之后的调整,解决了此礼存有的以上问题。嘉祐四年(1059),因仁宗久无皇嗣[107],著作佐郎何鬲进言:

今皇嗣未立,臣窃危之。奈何绝人之世、灭人之祀,而妨继嗣之福也?本朝受周天下,而近代之盛,莫如唐,自梁以下,皆不足以崇袭。臣愿考求唐、周之苗裔,以备二王之后,授以爵命,封县立庙,世世承袭,永为国宾。[108]

何鬲认为仁宗缺嗣与国家“王”“恪”的缺封有关,问题的解决方式是册封唐、后周帝王后裔,并令其主祭自己的祖先。尽管太常礼院同意何鬲关于“王”“恪”缺封与皇帝缺嗣关系的看法,但对于册封的对象,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并对受封者的祭祀义务给出了具体的建议:

今推次本朝之前二代,即当立汉与周后。又缘古者立二王后,不惟继绝,兼取其明德可法。五代草创,载祀不永,文章制度,一无可考。如上取唐室,又世数已远,于经不合。惟周则我朝受禅之所自,义不可废……宜访求周之子孙,如孔子后衍圣公之比,授一京官,爵以公号,使专奉庙享,岁时存问,赐之粟帛牲器以祭。每遇时祀,并从官给,其庙宇亦加严饰。如此,则上不失先王之尊德继绝之义,度之于今,简而易行。[109]

可以看到,太常礼院从“二王三恪”礼的设置目的出发,认为北宋政府只能从后周帝王后裔中选取“王”。仁宗闻后,准太常礼院奏请,诏:

宜令有司取柴氏谱系,于诸房中推最长一人,令岁时亲奉周室祀事。如白身,即与京主簿;如为班行者,即比类换文资。仍封崇义公,与河南府、郑州合入差遣。给公田十顷,专管勾陵庙。应缘祭享礼料所须,皆从官给。如至知州资序,即别与差遣,却取以次近亲,令袭爵授官,永为定式。[110]

显然,仁宗所定崇义公的选取方式是为从柴氏诸房中取“长”。按此准则,周世宗侄孙柴咏受封崇义公,主祭后周帝王,并负责管理后周帝王之陵、庙。

然而后周帝王有郭、柴二姓,尽管仁宗在册封崇义公时,并无大臣对受封人为柴姓提出异议,但神宗时期,北宋统治阶级内部出现了不同声音。熙宁四年(1071),权判西京留司御史台司马光因柴咏“祭祀不遵仪式,无肃恭之心”,上奏神宗撤换崇义公:

周本郭姓,世宗以后姪为郭氏后,在位之日,父守礼但以元舅处之。及太祖受禅,其周朝祭享,皆命周宗正少卿郭玘行礼。国家若欲存周后,恐宜封郭氏子孙。若以郭氏绝后,须取于柴氏,虽不得如微子之贤,窃谓其宜择人为之。而咏本出班行,不知典故,性识庸猥,加之老病,侮慢宪章,简忽祭祀,岂可承周后,作宾皇家?欲乞朝廷考详典礼,别选人封崇义公,以奉周祀。[111]

可见司马光直指崇义公为柴姓的不合理之处,并从礼法和国家政策的延续性两个角度论证崇义公为郭姓的合理性。尽管他也提到了崇义公可以从后周柴氏中遴选,但这样的选择方式只能在后周郭氏无嗣的情况下进行。显然,司马光认为崇义公不能由后周帝王的柴姓后裔担任,而是应由后周帝王的郭姓后裔担当。

针对司马光的立论,王安石认为宋受天下于周世宗柴荣,所以崇义公应为柴姓。神宗则以“为人后者为之子”[112] 为由,反对王安石的意见。事实上,神宗之言也符合经学之义。《春秋公羊传·成公十五年》有云:“三月,乙巳,仲婴齐卒。仲婴齐者何?公孙婴齐也。公孙婴齐,则曷为谓之仲婴齐?为兄后也。为兄后,则曷为谓之仲婴齐?为人后者,为之子也。为人后者,为其子。则其称仲何?孙以王父字为氏也。”[113] 周世宗为后周太祖之后,理应为其嗣子。但王安石聚焦后周帝王嗣后之姓,又提出:“为人后于异姓,非礼也。虽受天下于郭氏,然岂可以天下之故易其姓氏所出?”[114] 意在周世宗虽受位于后周太祖,但并未改姓。神宗思之,最终同意王安石意见。崇义公因此继续由后周帝王的柴姓后裔担任,在祭祀时出现过失的柴咏也被赦免。尽管史料没有记载神宗宽恕柴咏的缘由,但可以确定的是,神宗为崇义公姓氏的选择,找到了礼制方面的依据。

(二)后周帝王主祭人传承方式的调整

嫡长继承制是中国古代宗法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它规定家庭中有嫡长身份的后辈对宗祧等有优先继承权。正如《春秋公羊传》所谓:“立適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115] 家庭中无“嫡”,才可从“庶”中择“长”作为继承人。而家庭中若无直系后代,要从同宗近支中选取继嗣。仁宗从后周柴氏诸房中择“长”,封其为崇义公,正是在柴氏本房无嗣情况下的册封。而家庭中若有“嫡”,便不能从旁支中选择继承人。

熙宁五年(1072),初代崇义公柴咏致仕,按仁宗所定此爵位的传承方式,柴咏堂侄柴愈为柴氏诸房中最长,当袭封。但太常礼院检会令文后,上奏神宗:

诸王公侯伯子男,皆子孙承嫡者传袭。如无嫡子,及有罪疾,立嫡孙;无嫡孙,以次立嫡子同母弟;无母弟,立庶子;无庶子,立嫡孙同母弟;无母弟,立庶孙。曾孙以下准此。无后者国除。若身亡之后,嫡子已经命袭,未袭间犯除名者,听以次承袭。据此,则始封之时,须推诸房最长;即封之后,自合世嫡相传。今来参详,欲取柴咏嫡长子孙一名承袭崇义公封爵,庶得不违著令,协于典礼。[116]

看来,太常礼院认为崇义公“始封”之时,柴氏本房无后,可“推诸房最长”,但在柴咏有嫡子孙的情况下,其爵位的传承应与北宋其他爵位的承袭一样,采用嫡长继承制。神宗闻奏,诏依太常礼院意见。职是之故,崇义公从柴氏诸房中取“长”承袭,改为在柴咏一脉中世嫡相传。而柴咏嫡长子早亡,嫡孙柴夷简曾犯过失,嫡次子柴若讷因此袭封崇义公。[117]之后,北宋选择崇义公也严遵此法,如熙宁八年(1075),柴若讷、柴咏卒,柴若讷嫡长子柴务简服丧后袭封崇义公爵位。[118]

(三)后周帝王祭祀建筑主管人的调整

从礼仪建构的目的看,设置“二王三恪”礼是为了实现兴灭继绝。尽管北宋册封崇义公从国家层面上保证了后周帝王祭祀的延续,但受封此爵位的柴咏一脉为后周柴氏偏房,作为柴氏本房的恭帝仍旧绝嗣。

徽宗则在后周宗室的推动下,为恭帝选择了继嗣。政和八年(1118),尚书省进言:“柴岐奏,伏念臣系周世宗之后六世亲侄孙,本族累蒙异恩,褒其后嗣,例霑仕进之路。惟臣本房,三世无人食禄相继。伏望圣慈矜悯,与臣推恩,庶使孤遗,得赖寸禄。”[119] 意在提醒徽宗柴氏本房绝嗣之事。徽宗闻奏后,诏:

昔我艺祖,受禅于周。嘉祐中,择柴氏旁枝一名,封崇义公。议者谓不当封周,然禅国者周,而二恪之封不及,礼盖未尽。除崇义公依旧外,择柴氏最长见在者,以其祖父为周恭帝后,以其孙世世为宣义郎,监周陵庙,与知县请给,以示继绝之仁,为国二恪。永为定制。[120]

可知徽宗在册立崇义公的基础上,另外册封了一名后周帝王后嗣为“恪”。周恭帝因此有了继嗣,后周帝王陵庙则增加了一位主管人。徽宗这一“恪”的遴选方式是从后周柴氏诸房中取“长”,符合传统宗法继承制要求。

不难发现,仁宗、神宗、徽宗对礼仪的调整本来并非针对祭祀后周帝王礼,而是“二王三恪”礼,但它客观上造成了后周帝王主祭人身份、后周帝王主祭人传承方式、后周帝王祭祀建筑主管人的变化。这是太宗和真宗遵守旧制、维护封建礼法之意志的延续,解决了北宋存在的“王”“恪”缺封,后周帝王主祭人由非“王”“恪”受封人担任、“王”“恪”受封人传承方式不符合宗法继承制要求、后周本房缺嗣问题。不过,北宋以前朝代无论如何册命“王”“恪”,一朝帝王的后嗣都仅封一名[121]。所以徽宗同时册封两名后周帝王后裔为“恪”的行为,尽管彰显出了对祖宗所定成法的尊重,但也让北宋的“二王三恪”礼表现出了特殊之处。

通过以上对北宋祭祀后周帝王的分析,可知其变化是一个礼仪从不合旧制到逐渐遵照旧礼的过程。观这一礼仪的历史,又能看出皇帝个人诉求和社会环境对礼制建构的影响。另外,礼制是统治者维护统治的工具,北宋的祭祀后周帝王礼也充分地体现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