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一 选题价值
(一)诗社的定义和社诗总集的范围
诗社,作为诗歌创作的活动载体,是在吟咏、唱和、集会等形式的基础上发展而成的文学现象。诗社研究对于诗歌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清代,作为诗人结社最兴盛的朝代,既是诗社发展的定型时期,也是诗社演变的最终阶段。笔者的研究对象,主要是结社时间在清朝统治期间(1644—1911)的诗社,也涉及起结于明末、活跃于清初的诗社,以及集会活动从清末延至民国的一些诗社。按主要创作体裁划分,清代还有词社、文社、曲社等,有时也进行诗歌创作,其集会及作品也有可能进入笔者的研究范围。
诗社,在清代通常叫作某诗社、某吟社或某社等。诗课,是具有习课性质的诗歌创作活动,其主体可以是一人或多人。多人参与的诗课,往往具备明确的社名或自觉的结社意识,与诗社大致无异,也可纳入研究范围。至于不具群体性、约定性的一般诗课,笔者将不作深入探讨。关于诗社的基本概念,笔者在已出版的《清代诗社初探》作过讨论[1]。
朱则杰先生在《清诗考证续编》第二辑第四篇《王士祯“红桥修禊”考辨》引言中,谈及结社、集会、唱和三者之关系:“诗人结社、集会、唱和,三者既有可能相互重合,也有可能相对独立。顺序而言,结社必有集会(个别特例另论),集会必有唱和(无唱和的集会不论),这是相互重合。而倒过来说,唱和不一定都要集会,集会也不一定都是结社,这就是相对独立。”[2]集会是诗社研究中的一个基本概念。诗社由历次集会构成,诗歌创作主要通过集会活动得以实现(部分作品在集会后完成)。从诗社的源头看,集会是结社的前身,两者在具体模式上一脉相承,如流觞曲水、吟诗作赋等。因此,清以前的一些集会唱和,对于清代诗社研究也有参考意义。清代,集会如“红桥修禊”,唱和如“秋柳唱和”,由诗坛领袖王士祯所倡导,后世影响深远,被视作结社。王士祯反复提到“秋柳社”,如《古夫于亭杂录》卷四“顺治丁酉,余在济南明湖倡‘秋柳社’,南北和者至数百人,广陵闺秀李季娴、王潞卿亦有和作”[3],附于吴渭“月泉吟社”之后。另有多处记载涉及该社:
丁酉秋试,与不肖举“秋柳社”于明湖,赋诗倡和,播在人口。[4]
顺治丁酉秋,予客济南,时正秋赋,诸名士云集明湖。一日会饮水面亭,亭下杨柳十余株,披拂水际,绰约近人,叶始微黄,乍染秋色,若有摇落之态。予怅然有感,赋诗四章,一时和者数十人。又三年,予至广陵,则四诗流传已久,大江南北和者益众。于是“秋柳社”诗,为艺苑口实矣。……又二十余年,居京师,及门赵生于兰携其尊人君孚先生《菜根堂诗》卷过予,曰:“先子固秋柳社中人也。”[5]
丁酉秋,倡“秋柳社”于明湖,(即大明湖,亦名濯缨湖,又名莲子湖。)二东名士,如东武邱(石常)海石、清源柳(焘)公窿、任城杨(通久)圣宜兄弟、益都孙(宝侗)仲孺辈咸集,予首倡四诗,社中诸子暨四方名流和者不减数百家。[6]
后人多沿用王士祯的说法,以诗社称之。又如山东淄川人王培荀《乡园忆旧录》卷四将“红桥修禊”“秋柳唱和”作为南北社事的标志:“‘红桥诗社’与‘秋柳诗社’南北辉映,永为骚坛故事矣!”[7]王培荀称“秋柳社”继承明末“复社”而来,是山东新城社事的代表,当时还有王士禄、王士禧所倡“晓社”,以及“因社”[8]。“秋柳社”采取同题唱和的结社方式,与“月泉吟社”亦有共同点。
关于诗社的界定,笔者倾向于:第一,诗人群体以结社自称,包括不具社名的情况,以及部分诗会、诗课;第二,诗人群体编有社诗总集,包括部分社诗合刻。符合其中一条,便可看作诗人结社。
社诗总集,简称“社集”,是诗人结社唱和所得总集。社集是作者群体较紧密、创作风格较接近的一类总集。社诗作品的筛选、评定,也能够反映一个诗社的思想宗旨与诗学审美。古代社诗总集的数量远少于一般唱和总集,存有社诗总集的诗社也只是社事一隅。因此,社诗总集是珍贵的诗社研究资料,可谓吉光片羽。清代社诗总集的编选和刊刻,已成为诗人群体结社之后的共同追求,也是清人会社文化在文学层面的表现。在清代结社史上,诗社发展的状态和趋势受到多重因素的综合影响,社诗总集行世和诗社的重要程度并非完全相关,著名诗社也有可能以结社事迹闻名而非文学作品。然而,就后世学术研究而言,文本能在一定程度上调整文学社群的传统格局,推进诗社的文学价值重估。
“诗社”概念的模糊性,影响“社诗总集”的界定工作。清人的“诗社”概念比较宽泛,很多诗会、诗课都在社事的范畴之内,并非“有规律的集会活动”才能称作结社。如“香山小榄乡菊花会”采取命题征诗的方式,并无集会规律可循,宏观而言,这是广东香山在清代历史上的第四次菊会,但诗人群体已迥然不同。又如“容山鹏贤诗社”,诗卷超过三千份,诗篇共计两万多,也是典型的征诗模式,而非集会赋诗。更有甚者,不以集会作为依托,如“兰社”成员林滋秀和华文漪、鲍台只有神交,从未晤面。这些现象都属于诗人结社,相关的《香山榄溪菊会诗集》《容山鹏贤诗社汇草》《兰社诗略》,也毫无疑问都是社诗总集。
唱和总集是否属于社诗总集,也应参考诗人群体是否以结社自视,或后人是否以结社视之。如胡凤丹所编《皖江同声集》《鄂渚同声集》被称作社刻,而后来的《榕城同声集》却没有显示明确的结社或集会特征。笔者将三地同声集作为同声唱和现象研究,但不把《榕城同声集》纳入社集目录。又如许应鑅《清华唱和集》,共赋吴中薇院绿牡丹,与《莳兰堂诗社汇选》的唱和方式类似,将《清华唱和集》看作社诗总集或唱和总集皆可。一些唱和总集没有具体社名,但提到同人唱和受到以前社事的影响,或者按照社诗总集的体例编排内容,在某种程度上也可看作社集。
诗集合刻是否属于社诗总集,也应遵循事实依据。如《吴中女士诗钞》《凝香阁合集》《榄山花溪诗钞初集》,三个诗人群体都举行集会,并通过唱和作品表现出来。而《碧城仙馆女弟子诗》,作者包括浙江、江苏、上海等地的女诗人,也许与编者陈文述及其家眷有所交游,但缺乏共同集会的便利条件。又如《宛上同人集》,强溱序文明确提到道光六年丙戌(1826)在安徽宣城结有诗会。该总集包含十部诗集,作者和诗会成员并不完全等同,但终究以结社唱和为缘起,视作社诗总集也未尝不可。《兰社诗略》也是六名闽浙诗人的社诗合刻。
(二)清代诗社研究对于清诗研究的意义
清代诗社研究是清诗研究的一大分支。清诗研究,一般从诗人或诗集入手,结合社会历史背景,多角度分析作品的文学价值与作家的文学史地位,也涉及交游唱和、结社集会等。宏观而言,集会、唱和是清代诗社的两条主线,社诗总集、结社主体和结社方式则构成清代诗社研究的三个重点。笔者试图摆脱清代诗社个案研究和单一区域研究的局限,综合研究清代诗社的构成要素,关注其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尊重清代社事的历史真实,具有整体性、系统性。结社集会,作为诗歌创作的一种途径,丰富了清诗的数量和风格,而集体创作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也提升了作品的艺术水准。以社存诗、以诗证史,是清代诗社对清诗的巨大贡献。清代诗社研究对于清诗研究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从创作主体出发,清代诗社研究实质上也是诗人群体研究。诗社研究,涉及起止时间、集会活动、创作倾向等。把握这些要点,必须着眼于结社的诗人群体。共同的时代背景、地理环境或亲友关系,是诗社创立的前提,进而形成固定的诗人群体及规律的集会时间。同一诗社的成员,秉承同社之宗旨,遵循同社之约定,在诗歌创作上也表现出某些审美共性。诗社领袖或核心社员的诗学主张也在引导集体创作,使之呈现出相近的诗风。诗人在社中的地位,往往由年龄、官职等决定。一些诗社走向分裂或衰败,与社员在政治、文学等方面的分歧不无关系。仕途情形、身体状况等,通常是社员脱离诗社的直接原因;领袖的离开有可能造成一个诗社的迅速没落。总之,诗人群体的共识或结社宗旨,是维系诗社的重要基础。
可以说,诗社之间的差别,就是诗人群体之间的差别。诗社是诗人群体研究的切入点。诗社在结社模式、创作手法等方面的差异,也代表了诗人群体的不同特征。诗社能够反映特定时代诗人群体的思想变化与人生选择。无论是诗人群体衍生诗社,还是诗社巩固诗人群体,都说明了两者之间的紧密关系。
在清代结社史上,诗人并称群体结社的现象颇值得关注。笔者将专门讨论遗民诗社及其诗人并称群体、耆老会及其诗人并称群体,进而探究清代诗人并称群体结社背后的原因。例如乾隆五十九年甲寅(1794),应让、吴朴、鲍文逵、顾鹤庆、王豫、钱之鼎、张学仁七位丹徒诗人结诗课,始称“京江七子”。随着顾鹤庆北上,张学仁赴越,鲍文逵入都,诗课无奈解散。十多年后,诸子逐渐归里,复结诗课。嘉庆十八年癸酉(1813)至十九年甲申(1814),社事最盛。“京江七子”前后两次结社,是并称群体结社的典型。嗣后,该地又有“京江中七子”“京江后七子”。可见,诗人并称群体的形成,与地方文学的传承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第二,立足于创作文本,清代诗社与地方文学的发展具有一致性。诗社能够影响诗歌流派的形成,如明末清初侯方域所倡“雪苑社”,既致力于古文创作,同时也不偏废诗歌,促进了“雪苑诗派”在中州诗坛的兴起。黄玉琰先生《论明末清初雪苑诗派的形成》一文也谈及“雪苑社”与“雪苑诗派”的关系[9]。诗社和诗派都以相同的地域文学及文化为基础,但诗派的影响不会随着社事的结束而终止。又如《鸳水联吟》,李宗昉序言记载:“岁辛丑,嘉善钱生埙携子宝青应礼部试,来京师,手一编,请序。乃秋洤于子所编《鸳水联吟诗》也。开编卒读,不禁狂喜。其山川城郭,不啻温故而知新;所咏鸟兽草木诸什,居然补采风所遗而备见闻所不及;农桑风俗,又曩此轩经过、目睹而耳熟之者。同社诸君,抒情发咏,各擅工妙,宛似万卷纷披、烛花烂漫。时人则云龙之侣、鸥鹭之盟,皆一时俊杰士。”[10]这部总集收录了二十次集会的诗歌,作者多达一百余人,来自嘉兴、秀水、海盐、德清、归安、平湖、嘉善、吴江和桐乡等地。学者对“鸳社”的基本情况已做过研究[11]。根据李序,该社描绘了嘉兴一带的山川城郭、鸟兽草木、农桑风俗等,展现了当地的风土人情,颇有鸳水竹枝词的功能。“鸳社”可谓道光时期的秀水一派:不论是否受到浙派的影响,其社员之众多、风格之明显,都难以磨灭地域文化的深刻痕迹;不论是否追求诗格的突破与诗境的新变,都无法掩盖地域文学的独特色调。
地缘是诗人结社的重要因素,同邑也是社员之间最普遍的关系。即使是没有举行集会的“兰社”,由闽浙一带的诗人构成,彼此在地理上也具有亲近感。社名取自集会地点,正体现了生活环境及地域文化对诗人结社的直接影响。以书斋命名,如胡涛古欢书屋之“古欢吟会”、曾元基听琴别馆之“消寒会”、汪远孙书屋之“东轩吟社”、欧景辰红犀馆之“红犀馆诗课”、徐元章小桃源室之“小桃源联吟社”、吴兆麟铁花山馆之“铁花吟社”等;以山水命名,如“鸳水联吟社”“红梨社”“碧湖吟社”等。郭麐《红梨社诗钞序》记载:“今年以诗一帙,名《红梨社诗钞》,述诸君之意,请为之序。展阅一遍,则皆舜湖诸同人,及其邻近之士,游宴翕集,拈题赋韵,或咏古,或即目,寓贤过客,与者即著于录,得诗词如干首。”[12]可见,“红梨社”的主要成员是舜湖同邑及邻近诗人,寓贤过客不时与会。舜湖风俗之美,在“红梨社”及其诗人群体身上也有体现。嘉庆二十一年丙子(1816)至二十四年己卯(1819),无锡华文彬、华文模兄弟和张立本等人结“二柳村庄吟社”,选有社诗总集。张立本序言记载:“余自掌铎梁溪以来,即与华氏伯雅、仲修诸昆季相识。其所居鹅湖之二柳村庄,僻静无尘市喧,宜乎花晨月夕吟咏其中,萧然有物外意也。”[13]该社以无锡华氏诗人为主,张立本寓居此地。正是同邑的缘故,诗社得以持续三年之久。又,《北麓诗课》张作楠序道:
乾隆戊申、己酉间,曹珩圃师(开泰)与邑人方警斋(国泰)、方海槎(元鹍)、邵勿斋(声芳)及方醴泉(应凤)、玉海(应麟)兄弟结“北麓诗课”。越三年,余与珩圃师从子立人(位)、陈慎斋(仁言)、金月林(萼梅)与焉。嘉庆己未后,曹谨斋(寅)、冯羊山(慎中)及舍弟舫斋(作楫)、族子砚山(允提)复与焉。分题刻烛,极一时文酒之盛。余与羊山各录得课草藏之。年来,或老,或病,或死,或宦游四方,风流云散,付之一梦矣。今春舫斋来娄东,校刻珩圃师遗集成,拟并辑课草,适羊山携藏本来,因合二本,编为四卷。昔浦江吴清翁结“月泉吟社”,偶然聚首,而罗公福辈《田园杂兴诗》尚传诵至今,况同人唱和,时越十年,诗成巨册,又何忍听其沉埋蠹腹?惟清翁当日力能合数郡之人,今仅及同邑。同邑同时能诗者不少,课中仅十四人,即十四人大半有专集,晚年定本或较胜此编。今只就箧中所有编次,盖意在志一时聚散之迹,故依陆鲁望编《松陵集》、杨大年编《西昆酬唱集》例,并录拙作,非敢效芮挺章《国秀集》之颦也。[14]
乾隆五十三年戊申(1788)、五十四年己酉(1789),六名金华诗人创立“北麓诗课”,三年后又增至十人,嘉庆四年己未(1799)以后,共得十四人。社员包括曹开泰、方国泰、方元鹍、邵声芳、方应凤、方应麟、张作楠、曹位、陈仁言、金萼梅、曹寅、冯慎中、张作楫和张允提,无一例外都是同邑诗人。根据“时越十年,诗成巨册”等说法,可知该社持续时间很长。随着时间的推移,诗人们陆续衰老、患病、死亡,社事遭到终结。除了身体状况,社员“宦游四方”也是导致“北麓诗课”零落的原因。可见,诗课长期有序进行,依赖于同邑同乡这个前提,而迁移现象自然造成诗人群体的解散。
寓居的他乡诗人,或融入当地诗坛,或继续和乡人保持往来。以京城为例,结社集会的诗人群体主要是同年(或同僚)和同乡两类。胡凤丹所编《皖江同声集》《鄂渚同声集》[15],主要也是旅居或任职安徽、湖北的诗友。这些同声集的刊行,推动了皖江、鄂渚等地方诗派的形成。一地之诗坛领袖,通过结社的方式,传播诗学主张、建立诗歌理论,为诗派的形成奠定基础;一地之唱和传统,到了清代,引发新的结社风潮,为诗派的发展倾注活力。也有一些诗人突破地域限制,广招才士名流,如毛晋的交游对象既有冯班、冯武等常熟诗人,也有外地名家。卢綋《隐湖倡和诗序》记载:“当夫人之各处一方,或远而数百里,或远而数千里,原在两不相知之地。其初何以召之使来,其终何以投之使合,盖莫不以言为先资。言为心声,气之所至,言亦至焉。……阅其诗之倡和者,悉皆名隽,方信子晋所感之最深,而所招之最广,诚不愧朋友一伦。”[16]卢序也能说明,召集朋友进行诗歌唱和原本就受地域限制。
父子、兄弟之间集会唱和所形成的家族诗社,既有地缘基础,又有亲属关系,因此相对排外。女诗人结社,一般发生于家族或同门内部,集会空间范围较小,更不可能实现多种地域文化的交融。社事繁荣的地方,对不同文化的包容程度也相对较高,比如北京、江苏、浙江等地。辗转四方的诗家,在题材、情感和思想等方面得到深广的拓展之后,更具备主持坛坫、提唱风雅的资格。北京宣南诗社的集会活动被各地争相模仿,东部的结社风气带至西南,关键在于诗人的流动。地域是结社主体的一种标签,深刻影响着集会动向和创作形态。
清代诗社,既是独立的文学现象,又和诗人群体、地方文学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如何定位至关重要。一方面,清代诗社研究是清诗研究的子领域,应避免成为诗人研究的附属,需重新审视其学术价值。另一方面,清代诗社研究应关注结社主体及其诗歌创作。社诗总集是诗社研究的文本,也是总集的重要类别。近年的明清诗社研究,逐渐从结社现象转向社诗作品。这种转变迎合了古典文学研究的基本要求,即回归文本。清代社诗总集的形态和内容之差别,展现了诗人群体的创作在不同时段的特征,是后人把握清诗风采的途径之一。诗社自身的创立、发展、演变和衰亡,不同时空的诗社相互唱和,都为清诗研究开辟了新的途径。以诗社为单位观照清诗史,应是翔实可信的新诗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