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话别

‘这次的意外之财,可以让学武时更宽裕些,却也在侯猛那里犯了忌讳,必有反噬!’

‘正常情况,侯猛会在两天后交例钱的日子得知此事,若是谈三告状,这个时间会更早些。’

庄瑾暗自思忖道:‘谈三被我刺伤手腕、腿上又挨了一棍,我走之后,第一时间定会去治伤,就算有心告状,多半是也是明天了。况且,侯猛晚上惯常会去寻半掩门,想找也未必找得到,找到打扰了侯猛雅兴,更是自讨晦气。’

‘也就是说,最早明天侯猛会知道我抢了那些乞儿例钱之事。以我对侯猛了解,此人知道之后,多半也不会立即对我动手,而是会在过两日收例钱的日子一并清算。因为自负如侯猛,不会认为一个小乞儿能逃得出他的手心,自不必急于一时,顺便也是将我养得更肥些。’

‘所以,至少今晚应是安全的,不过为免夜长梦多,等会儿见过小石头,就改头换面吧!’

庄瑾思量着这些,一路到了城南的一处偏僻巷角,止步,对着前方喊了两声‘小石头’,顿时悉悉索索的声音响起,先是一颗脑袋探出警惕地看了两眼,然后一人露出身形。

只见这人头发凌乱,许多发丝脏乱黏在一起,身上衣服破烂,透过大块大块的破洞,可见其中脏黑的肌肤,此时看到庄瑾面露喜色,冲着他招手道:“小哑巴,快来,看我弄到了什么好东西!”

这就是庄瑾口中的‘小石头’了,是和他搭伙儿的小乞儿。

——乞儿么,靠天吃饭,乞讨得多就多吃些,乞讨得少就少吃些,没讨到钱、食物就饿肚子,饥一顿,饱一顿,为应对这种情况,于是就有了搭伙儿相互帮衬:今日我乞讨得多,你没讨到东西,我给你分些;明日我没讨到东西,你讨到了,你就给我分些。

当然,庄瑾穿越而来,接替此身后,很快就总结出了自己的一套乞讨经验,证明了就是乞讨,只要有学问、肯钻研也是不同的,从此不会再饿肚子,还能攒下些钱抵抗风险,也就不需要搭伙。

不过,前身记忆中,小石头是唯一帮助过他的乞儿,曾给了前身半个窝头,他继承此身因果,如今还在和小石头搭伙儿,更多是帮衬对方,回报小石头对前身的半个窝头之恩。

小石头说着,小跑过来献宝似的给庄瑾看,只见一个油纸包中,有着鸡头、脖子、屁股等一些零碎。

庄瑾目光从油纸包中掠过,看向小石头脸上,那里有着两道新添的伤痕,想来大概是争抢这东西被打伤的,他心中轻叹却也没说什么,因为相比他伪装出的疏离,小石头真正是梗着脖子、一根筋的性格,说了也不会听。

“那倒是赶一起了,我今天也有好东西。”他说着拿出了两个白面馒头。

对寻常乞儿来说,白面馒头已然是很好的东西了,平日里有窝头都算是好的,更多是发馊的食物。

小石头的零碎肉食,庄瑾的两个白面馒头,凑一起已是堪称丰盛,好比过年。

“等会儿!”

小石头突然又想起什么,跑走没一会儿回来,取来一个小坛子:“我前个儿看见一个喝醉的酒鬼,从他身边拿的,他还想追我,没跑两步就摔了个屁墩儿……”

他眉飞色舞得意说着,又道:“我还没喝过酒哩,也不知道啥滋味,今个咱们尝尝。”

说着,两人就在墙角一处稍干净的地方蹲坐下,找出两个破了小半、有着锋锐棱角的破碗,倒上酒。

庄瑾给小石头分了馒头,小石头则给庄瑾塞了一个油纸包里品相最好、没被动过的鸡脖子。

如今两人搭伙儿,更多是庄瑾接济小石头,可小石头也不愿白占庄瑾便宜,有时小石头乞讨得多,就是见庄瑾同样讨到东西,也会强塞分部分给他,偿还自己没讨到东西时庄瑾接济他的。

这也是两人一直能搭伙儿到现在的原因——若小石头真是心性凉薄之人,庄瑾最多一两次回报就算了,毕竟对前身半个窝头之恩,也不算什么了不起的恩情。

庄瑾也没推辞,接过鸡脖子,这鸡脖子自是凉的,香味减弱,不过那股淡淡的油脂的清香传递而来,仍是让他嘴中疯狂分泌口水,这是身体本能在催促进食,将鸡脖子吮吸嗦着,一股焦香味道瞬间在味蕾上绽开,身体每一个毛孔都好似在这股舒爽中舒张。

小石头则在啃着一个鸡屁股,一小口鸡屁股、一小口馒头,美得眼睛都眯了起来,面对这丰盛美食,两人一时都没说话,享受着这顿盛宴。

好半晌,两人分着油纸包中的零碎,小石头将最后一根剔牙的鸡骨头咬碎咽下,舔了舔手指头,将上面残留的油脂吮吸干净,拍了拍肚子,这才想起了还有酒来,喝了一小口,瞬间眼睛都似乎亮了起来:“甜的!酒是甜的,好喝!小哑巴你快也尝尝!”

他非要庄瑾也喝上一口,才道:“我以后有钱了,一定要天天大口吃肉,大口喝酒!”

庄瑾浅咂一口酒水,赞叹道:“好志气!”

“小哑巴,你呐,以后想干什么?”小石头问。

‘我想干什么?’

庄瑾感受着肚中饱腹带来的满足感,听到这个问题,微微沉默,想到前身记忆中,前身娘亲为前身改头换面,脂胶和泥在脸上点痣,让前身逃走时的决然神情,以及这些日子,自己尽量避开前身大伯庄玉堂、小叔庄玉勇活动范围,每日小心翼翼模样;

想到穿越此身之初,饿了两天,站在一处面摊前狂吞口水,摊子中一个客人将咬了一口的包子扔到地上,对着他道‘嗟,来食’,然后哈哈大笑的模样;

想到这些日子来的乞讨,纵然自己总结经验,将乞讨当成一门学问钻研,也不是每讨必中,多有白眼相向、给脸色,更甚咒骂驱赶者;

想到路过青楼,其中红袖招展,有女子倚窗而望,当夜梦中缱绻;

……

以后想干什么?

他想不用再因为别人的恶意苦心孤诣,如履薄冰;他想不用再被人当作小丑作弄取乐,得来一口吃食;他想不用再为生存奴颜婢膝,吃想吃的美食,睡想睡的美人……

他就是个俗人,没什么高尚情怀,只想拥有力量,得到自己想要的,挺起腰杆堂堂正正做个人!

“小哑巴,你以后想干什么?”小石头看庄瑾出神模样,没有回答,再次问道,他就是这样一根筋的执拗性格。

“我啊,我想好好做个人。”

小石头抬眼,似乎在说‘就这?’。

庄瑾微微摇头,神色复杂:“想做个人可不容易。”

“咱们不是人?”

“咱们算什么人?”庄瑾摇头微嗤:“一群和野狗抢食的东西,在某些人看来,不过是如路边一般随处可见的草芥。”

“那酒楼、客栈的小二呐,算人么?”小石头一直很羡慕酒楼、客栈的小二,羡慕他们不用抢就能吃到剩菜,偶尔还会有客人吃剩的荤腥。

“不算,在某些人看来,他们不过是些会说话的工具。”

“那酒楼掌柜呐?”小石头说了个自己眼中已经是很厉害的大人物了。

“也不算,在某些人看来,什么酒楼掌柜之流,不过是定期长出,有些许维护价值的韭菜,太饿的时候,就连根拔起。”庄瑾顿了下,又道:“草芥、工具、韭菜之上,才勉强算是个人。”

“不懂。”

“你可以这么理解,咱们都是人,但有些人更是人。”

小石头挠了挠头,想了一下,忽然笑起来:“我懂了,就和路边的树一样,有的高、有的低,人也有‘低人’、‘高人’,咱们是‘低人’,那些最厉害的人就是‘高人’。”他顿了下,又道:“我以后要当‘高人’,能吃饱,能顿顿吃肉,没人敢打我。”

“好,咱们争取都成为‘高人’。”话虽如此,可庄瑾深知,这世上最不缺的是‘低人’,如草一茬茬长出来,最稀缺的是‘高人’,人上的人。而在这个具有超凡力量的世界,尤其如此。

不过,他没将这些想法说出来,人有梦想总是好的,只是开玩笑道:“你不是一直想有个正经名字么,不如就姓高吧?再取一个小石头的‘石’字,叫作高石怎么样?”

小石头当了真,拍掌笑道:“好,我以后就叫高石了。”

小石头……不,高石突然想起什么,道:“我听说药王帮在招什么武生,不要钱,只要十五以上,二十以下,去了就能进,一月内说是怎样,就能加入药王帮。那可是药王帮啊,进去就成了大人物哩!”

“那是药王帮的武生招募,若能在一月内凝聚内息,打通第一条经络,成为真正武者,就能加入药王帮,这倒也不失为一条好出路。只是若没能成功,就要做药王帮的采药童子,进入莽苍山脉采药,面对野外蛇虫猛兽。我打听过,药王帮的采药童子活过半年都难。”

既然想要求取武道,庄瑾自然留意过相关消息。

如沈家一样,药王帮也在招收武生,不,更准确的说,是药王帮先开始招收武生,沈家是后续跟进。

两者的武生招募,都限制年龄。

区别么,沈家招收武生,入门要一两银子,一月内成为武者,可加入沈家,不成离开;药王帮招收武生,不收银钱,一月内成为武者,可进入药王帮,不成则要做药王帮的采药童子。

至于凝聚内息,打通第一条经络,成为真正武者,这信息是庄瑾留意许久,才打听到的关于武者的只言片语,更多就不知道了。

高石闻言,想了一会儿,才道:“小哑巴,你说过,咱们是一群和野狗抢食的,那还怕个什么?要是成了什么武者,进入药王帮,那就赚大了,不成去当采药童子,那就是命。赶明儿咱们一起去试试吧?”

庄瑾摇头:“你若是决定了,可以去试试,我另有去处。”

前身小叔庄玉勇就在药王帮,他去药王帮参加武生招募,岂不是自投罗网?

更不用说,药王帮的武生考核失败,是要被强行打成采药童子的,全无退路,太过极端。

就算没有这两点原因,庄瑾也更倾向于沈家:‘前身记忆中,沈家才是府城老大,药王帮不过一个新近崛起的挑战者。从武生招募就能看出,沈家做事颇有器量,反观药王帮格局就小了些。’

‘或许药王帮也是迫于无奈?数月之前那次动乱,沈家、药王帮撕破脸皮,大概是药王帮遭到沈家封锁,药材短缺,才会有考核失败就打为采药童子的举措。观一叶而知秋,药王帮这种新兴势力,内部往往充满内卷、狼性,我又没有什么受虐体质,非要去药王帮给自己上难度,没苦硬吃。’

小石头听到庄瑾另有去处,连去药王帮的事情都忘了,急忙问道:“小哑巴,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你要走了?”

“嗯,以后不讨饭了。”庄瑾没说要去参加沈家的武生招募,哪怕高石算是他在乞儿中唯一的朋友,事以密成。

“我就说,你今天怎么不一样,不像平日,说了这么多话,原来是要走了。”高石语气低落,转而又忽地高昂,拿起坛子将其中剩下的酒给两人倒上:“小哑巴,祝你以后能做个‘高人’!”

庄瑾看向高石眼睛,在晦暗的光线中闪闪发亮,满是真诚,举起破碗和对方碰了下,一饮而尽:“也祝你能得偿所愿,以后有天天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一日!”

高石端起破碗,同样要一饮而尽,却因为喝得太急,一时呛住连连咳嗽,在庄瑾拍背之下好一会儿才好转。

“时候不早,我该走了。”庄瑾站起身来。

高石跟着起身,送了两步。

“不用送了,都在府城,早晚会有再见之日。”庄瑾轻叹道。

高石没说话,仍是默默跟着,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最终却什么也没说出口,送出好一段后停下,看着庄瑾继续向前,身影越走越远,忽然感觉一股说不出的滋味涌上心头,眨了眨眼,一时间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只好用力揉了下自己头发,本就凌乱的头发顿时成了鸡窝窝般。

好一会儿,他才低头返身,向回走去。

九天之上,一轮皎洁的明月高悬,明晃晃的月光如水银掷地般洒落在城中,两个影子向着不同的方向渐行渐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