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述评

农田灌溉系统的良好运行对农业可持续发展以及农民增收具有重要影响,而有效的治理是农田灌溉系统充分发挥其功能的关键。国内外学者对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农户参与治理的现状和影响因素方面,而较少关注社会信任和组织支持对农户参与治理的影响。本书在综述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现状及影响因素的基础上,重点阐述社会信任与组织支持双重视角下,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的绩效。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

1.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的现状

农田灌溉系统是通过人工灌排的方式为农田补充所缺水分或为农田排除多余水分的各种水利基础设施的组合,包括农田灌排设施与拦截取水设施,譬如小水源工程、渠道及与渠道相应配套的建筑、小型泵站、直接用于农田灌溉和排水的小河道等(刘俊浩,2005)。典型的农田灌溉系统包括灌溉渠道系统和排水渠道系统,它们相互补充、协同运作,形成一个完整的农田灌溉系统(胡雯,2008)。农田灌溉系统结合农业技术措施,共同为农作物生长创造适宜的环境条件,如水、土壤、肥料、气体和热量等,以促进农作物的生长,提高农作物抵御恶劣自然条件的能力,提升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和保证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和高效发展。

农田灌溉系统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其运行要依次经过投资建设、管理维护和灌溉使用三个环节,投资建设是农田灌溉系统有效供给的前提和基础,灌溉使用是最终目的,管理维护则是连接投资建设与灌溉使用的中介环节(杜威漩,2015),是农田灌溉系统有效利用的关键。在农田灌溉系统的供给中,政府先后采取“民办公助”和“一事一议”等激励政策,弥补了自上而下供给模式的不足(王蕾、朱玉春,2013;Cai et al.,2016),有效缓解了农田灌溉系统的供需矛盾(杨阳等,2015)。然而,农田灌溉系统建成后的治理没有实现良好衔接,“重建轻管”和“只建不管”等现象加快了设施的损耗速度(柴盈、曾云敏,2012),最终导致农田灌溉系统年久失修、损坏严重及运行效率低下,严重制约了农田灌溉系统功能的发挥,难以满足农户农业生产的真实需求(Tang,1992;Rosegrant and Ringler,2000;Meinzen-Dick et al.,2002;徐双敏,2006),而采用合理的治理方式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

现有的农田灌溉系统治理模式主要包括私人治理模式、农户参与治理模式以及集权治理模式。政府将包揽的部分或全部治理职责转移给农民的自治模式是最有效的治理方式(Ostrom,1990;Huang et al.,2009;Muhammad et al.,2014)。作为直接用水者,农户直接关系到灌溉系统的质量维护与灌溉管理的成本收益,因此,政府应给予农户相应的权利,并给予一定的激励,鼓励农户积极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解决了管护主体缺位的问题,有利于实现农田灌溉系统有人用、有人管的良性运行(方慧欣,2014)。这将有利于改善渠道质量,提升灌溉水利用率,并满足农户实际的灌溉需求(Johnson and Joop,2008;Wang et al.,2010;赵连阁、王学渊,2010)。

20世纪60年代,农田灌溉管理权开始从政府转向农户。20世纪80年代初,农田灌溉管理进入了授权参与阶段(Vermillion,1997)。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充分结合大中型灌区更新改造与续建配套等工作,基于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的支持,中国对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进行了试点改革。作为灌溉系统的提供者,政府提供资金和设计,使农田灌溉设施的供给达到一定水平后,授权当地的农民对灌溉系统进行管护治理。长期存续的自主组织和自主治理是有效解决水利设施治理的途径(Ostrom,1990),只有建立合理的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机制,提高参与者的积极性,才是最有效的自治模式。但现实中,由于农户自主治理意识薄弱和治理资金缺乏等现象的存在,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仍然存在搭便车和参与程度低等问题(吴清华等,2015),而社会信任和组织支持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从社会信任和组织支持视角对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进行研究,有助于完善农田灌溉系统自主治理模式,可以更大程度地发挥农田灌溉系统的功能(Huang et al.,2010;王昕、陆迁,2015;Ricks,2016)。

2.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的绩效

有效的管护治理是影响农田灌溉系统功能发挥的关键,是指对农田灌溉系统进行必要的建设、维护、更新和改造,有利于保障农田灌溉系统持续有效的正常运行,实现农田灌溉系统的有效供给和高效利用,促进灌溉事业的蓬勃有序发展,进而提供更为有效的产出与服务(周晓平,2007;徐洁,2008)。农田灌溉系统作为与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紧密相关的基础水利工程,对其治理应当进行全面的绩效评估。绩效强调行为应达到的有效结果与实现的最终目标,是组织为实现目标而展现在不同层面上的有效输出(陈一恒,2012;Gomo et al.,2014)。对于农田灌溉系统而言,治理绩效由治理结果来体现,表现为农田灌溉系统治理所取得的成果或实现的目标(郑华伟,2012)。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的治理绩效体现在农户参与治理状况、设施维护状况、灌溉供水状况和农业产量变化等方面(Lam,1994;楚永生,2008),它不仅包括直接与有形的投入和产出,还包括间接与无形的投入和产出(施昭、陈炜,2008;Ghumman et al.,2014)。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可着眼于以下几个维度:农田灌溉系统设施是否维护良好,灌溉用水的供应是否充足,以及农业产出水平的变化(Lam,1996;刘辉,2014)。因此,用设施维护程度、灌溉供水状况以及农业产出水平来衡量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的治理绩效。其中,设施维护程度是农户参与治理的直接体现,灌溉供水状况是农户参与治理的间接体现,而农户参与治理最终将作用于农业产出水平的变化,因此可以据此将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的治理绩效划分为直接绩效、间接绩效和最终绩效。

设施维护程度是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的直接体现,可以表征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的直接绩效。农田灌溉系统充分发挥作用的基础是良好的设施维护,农户参与管护治理有利于农田灌溉系统设施维护程度的提高,可减少因设施失修出现的运行障碍或损耗(徐洁,2008)。农户积极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可以促进农田灌溉系统设施维护程度的提高,有利于农田灌溉系统功能的有效发挥。

灌溉供水状况的改善是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的间接体现,可以表征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的间接绩效。灌溉供水状况可以通过灌溉用水的供给充足程度和可靠程度、灌溉用水的分配公平程度进行衡量。灌溉用水在传递过程中损耗越少越有利于保障灌溉用水的充足供给,供给越及时越有利于提升灌溉用水供给的可靠性,个人越遵从规则越有利于灌溉用水的公平分配,也越能满足农户的灌溉需求(Lam,1994),从而有利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有效提升。灌溉供水状况的结果客观存在,而对结果的判断却是农户从自身利益出发做出的主观评价(曾国安、洪丽,2010)。农户的行为遵循对等原则(Fehr and Schmidt,1999;董志勇,2006),如果农户认为其在灌溉中得到的结果符合投入的成本且供水结果能满足农业生产的基本需求,则农户倾向于认为灌溉供水状况是良好的(Seiders and Berry,1998;武志伟、陈莹,2010;Holmes,2015)。

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最终体现于农业产出水平的变化,而粮食作物单位面积产量和经济作物单位面积产量是农业产出水平的重要表征,因此粮食作物单产和经济作物单产可以体现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的最终绩效。有效的农田灌溉系统治理可以保障农业生产所需的灌溉用水,增强农业生产抵御恶劣自然环境的能力,能促进农业产出水平的提高(邱士利,2013;Yang et al.,2015),有利于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提升。

3.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的影响因素

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是一种相互的协作行为(韩洪云、赵连阁,2002),是具有共同利益的农户为实现农田灌溉系统的良好运行而自主选择参与的集体行动(郭珍,2015)。作为个体的理性选择,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现有的研究多集中于分析社会资本对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的影响,认为社会信任和关系网络实现了微观农户个体和宏观集体行动的联合,因而有利于集体行动的成功。其中,普遍信任和一般网络对促进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意愿具有重要作用,这将使农户倾向于选择通过提供劳动的方式参与供给(蔡起华、朱玉春,2015a)。同时,政府在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中的作用也有涉及,政府的指导及支持减少了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投入成本的压力,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鼓励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的管护治理(Kumar and Singh,2001;张兵、王翌秋,2004)。

实证研究表明,受教育程度、农业收入水平、社会资本、非农业劳动力比例、对参与式灌溉治理的认知、可灌溉面积率、灌溉系统配套完好率、普遍信任、特殊信任、制度规则、情感支持、工具支持、政府支持力度等因素影响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的集体行动(Sarker and Itoh,2001;张兵等,2009;朱玉春、王蕾,2014;杨阳等,2015;蔡起华、朱玉春,2015a;何凌霄等,2017;杨柳等,2018a)。其中,受教育程度影响农户理解和认知参与式灌溉治理的程度,从而影响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的选择。农户受教育程度越高,他们就越愿意通过投资来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刘辉、陈思羽,2012)。农业收入水平越高,农户对农田灌溉系统的依赖程度越高,往往积极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张兵等,2009)。社会资本会影响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的程度(杨柳等,2018b),其中,关系网络和社会信任对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的影响存在差异(刘庆、朱玉春,2015)。普遍信任能积极促进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而特殊信任的影响作用则不同(蔡起华、朱玉春,2015a)。制度规则能够对行动情境进行塑造,并进一步影响农户在集体行动中的激励结构和选择逻辑(何凌霄等,2017),建立在非人际关系基础上的制度信任也因此成为农户集体行动中的重要机制(何可等,2015)。其中,普遍信任、特殊信任与制度信任分别属于社会信任中的人际信任与制度信任,研究社会信任对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的影响可以综合这些因素,因此社会信任在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中的作用不容忽视。

同时,农田灌溉系统设施的好坏会影响农户参与治理的成本投入,从而影响农户参与治理的选择。农户从村组织获得的情感支持取决于组织对农户的承诺、农户的义务和履行承诺的程度(Eisenberger et al.,1990),当农户感知到自己在组织中获得较高的情感支持时,其会通过积极参与治理的方式来回报组织给予的情感支持(杨柳等,2018a)。在工具支持方面,当农户从组织获得较多的物质、咨询和人员等工具支持时(凌文辁等,2006),其会做出互惠行为,将通过积极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的方式作为对组织提供工具支持的回报(杨阳等,2015)。政府的支持降低了农户参与治理的成本,这会影响农户参与治理的选择(张兵等,2009)。其中,情感支持和工具支持是组织支持的主要构成部分,研究组织支持对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的影响可以对以上因素进行综合,因此,组织支持在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中发挥的作用不容忽视。

4.社会信任对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影响

农户的社会信任决定了他们在多大程度上愿意处于被动地位且承担相应风险,或者依赖他人的建议而采取行动(蔡起华、朱玉春,2015a),信任是合作的基础,可以限制农户的搭便车行为(Levi,1988;何可等,2015)。社会信任支持了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的集体行动,并将对最终的治理绩效产生影响(杨宇谦等,2012;蔡起华、朱玉春,2015a)。社会信任可以分为两个维度:人际信任和制度信任。以人际关系为基础建立的信任为人际信任,而建立在政府政策以及政策执行人基础上的信任为制度信任(韩雅清等,2017)。在人际信任中,亦可根据信任对象的亲近程度将它划分为普遍信任和特殊信任,其中普遍信任存在于邻里之间,而特殊信任通常存在于亲友之间(王思琦,2013)。社会信任有利于增加农户与资源和其他行为者的接触(Bebbington,1999),以及降低农户在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风险成本,从而有助于公共产品的供给(曾福生、戴鹏,2012;Bohr,2014)。通常认为,社会信任能够使分散的农户进行聚合,增强农户的集体行动意识(Putnam et al., 1993;Miao et al.,2015;Yu et al.,2016),从而对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产生积极效应。这是因为信任有助于构建信息共享机制,降低农户之间信息的不确定性,一方面可以提高农户对他人行为的监督效能,另一方面完善的信息可以降低农户的风险,可以促进农户采取合作行为(陈叶烽等,2010)。合作带来各方资源的重新整合,将整合后的资源进行有效配置和集中使用(Bae,2009;O'Flynn,2009;Daley,2009;何安华等,2012),从而克服单个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能力的局限,可能对提高农田灌溉系统的治理绩效是有益的。

(1)人际信任对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影响。

农村地区熟人社会的特点突出,人际信任已成为农户社会信任的关键维度。作为农户人际信任的主要组成部分,特殊信任存在于联系较为密切的同质群体之中,属于较强的信任;而普遍信任通常存在于联系较少的异质性群体之间。相比特殊信任,普遍信任群体之间的信任较弱(Putnam,2000)。一些研究表明,不同类型的人际信任对农户参与集体行动存在差异性的影响。虽然农户的特殊信任水平较高,但其内向性会加剧不同群体之间的差异,促使农户更倾向于选择信任程度较高的亲友和熟人进行合作(高虹、陆铭,2010;陈捷、卢春龙,2009),而这有可能增加农户搭便车的行为,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的治理绩效。而普遍信任则不同,其主要存在于不同群体之间,对同一村域内的农户起到了团结与整合的作用(Portes and Landolt,2000),会降低农户选取搭便车等机会主义行为的概率,有利于缓解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冲突,调动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的积极性,促进集体行动的成功(Noorka,2011;杨柳等,2018a),对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提高是有利的。当前中国的农村社区熟人社会的治理逻辑仍然存在(张翠娥等,2016),特殊信任和普遍信任均有可能对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产生积极影响。

(2)制度信任对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影响。

制度信任的建立基于正式合法的社会规则和法规,它是依赖于法律和政治等制度环境而形成的一种社会信任关系(李岚,2011)。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各项制度的完善,它将成为人们之间信任的重要机制(张芸、谭康荣,2005)。由于人际信任只存在于人与人之间,这也就注定了其狭隘性和封闭性(雷丁,2009)。在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过程中,农户与农户之间的人际信任必然要求一个完善的制度信任作为保障,通过制度对农户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以减少农户在集体行动过程中的搭便车行为。从本质上讲,制度信任具有强制性,它主要通过规则来维持农户之间的信任关系(陶芝兰、王欢,2006)。当农户无法通过过去交往的经验与大家的评价来对合作对象进行判断时,制度信任则能够将农户的行为规范化,降低农户合作过程中的信任风险(Smith,2008),使农户的行为具有较强的预测性,促进合作更有效地达成,从而提高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的集体行动水平和治理绩效。

5.组织支持对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影响

组织对农户的支持是农户愿意在农田灌溉系统治理过程中做出贡献的关键因素。感受到组织支持的农户认为他们应该承担更多责任,他们会以积极的治理行为来回报组织(Farh and Liang,2007;黄俊等,2012)。高水平的组织支持会使农户愿意表现出更积极和更多的有利于组织的态度和行为,从而提升整体绩效(Chong et al.,2001;侯莉颖、陈彪云,2011;李忠民、徐捷,2013)。对组织支持的研究发现,组织支持包括情感支持以及工具支持(凌文辁等,2006;Muse and Stamper,2007)。当一个组织愿意积极地满足农户的社会与情感需求,或提供工具支持来帮助农户实现某个目标时,农户的组织支持感将提升(Eisenberger et al.,1990;杨辉、梁云芳,2006),农户会更加努力去实现组织目标,以此来回报组织给予的支持(许百华、张兴国,2005;宗文等,2010),这有可能会激发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的积极性。另外,由于农田灌溉系统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农户完全承担治理成本会制约其参与治理的积极性,而适当的政府支持可以减小农户自有资金的投入压力(刘红梅等,2008;朱玉春等,2011;杨阳等,2015),可能会使农户更积极地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同时,在政府有限参与的基础上,鼓励农户在农田灌溉系统治理中的组织化,以各种合作组织搭建农户参与治理的平台(毛寿龙、杨志云,2010),有助于扩大农户的集体行动空间,增加农户共同完成农田灌溉系统治理工作的可能性(Meinzen-Dick, 1997;Meinzen-Dick et al.,2002;Hamidov et al.,2015),这可能对提高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是有益的。

(1)情感支持对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影响。

村组织对农户的情感支持包括亲密支持、尊重支持与网络整合,这有益于满足农户的社会与心理需求(凌文辁等,2006;Newman et al.,2012)。从农村社区的角度来看,当感受到强烈的情感支持时,农户就会感受到被赞扬与被尊重,农户与组织之间将存在积极的情感纽带,即更高的情感承诺(Armeli et al.,1998;许百华、张兴国,2005)。情感承诺是重要的组织奉献和忠诚的决定因素,具有较高情感承诺的农户对组织具有较强的归属感和组织认同感,基于互惠原则,农户将有责任关心组织的利益(Shore and Wayne,1993)。这将促使农户产生较为积极的态度以及行为,其将通过更加努力的服务来回报组织的情感支持(杨海军,2003;姜薇薇,2014),可能有利于提高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其参与农田灌溉系统的治理绩效。

(2)工具支持对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影响。

工具支持是指组织在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过程中提供所需的资讯、培训、工具和设备等功能性支持(McMillan,1997),它涵盖物质支持、人员支持以及咨询支持,可以帮助农户成功地开展治理工作(Aryee and Chay,2001;杨阳等,2015)。工具支持是组织认可农户并愿意为其投资的积极对待,当组织提供物质或技术支持农户达成某个目标时,农户将意识到村组织重视农田灌溉系统的治理工作,并因此增强农户对组织的认可以及组织支持感(Wayne and Liden,1997;Stamper and Dyne,2001)。若农户感受到的组织支持感较强,则其可能与组织产生比较强的交换意愿,在农田灌溉系统治理中愿意投入必要的人力和物力,或主动提供支持帮助,与其他农户一起管理和维护农田灌溉系统(杨阳等,2015),这可能有利于提高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的治理绩效。

(二) 国内外研究述评

综上所述,国内外研究对农田灌溉系统治理中的农户参与关注较多,并在理论与实践方面具有很丰富的研究成果,但在以下几方面仍然有待进一步深化。

(1)对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农户参与治理的意愿、满意度和影响因素方面,而对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实证研究则很少。

(2)虽然社会信任对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的偏好和意愿有影响,但现有研究较少关注社会信任对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影响,从人际信任与制度信任方面来探讨这种影响的研究更为稀缺。

(3)组织支持会影响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的意愿和程度,并最终作用于农户参与治理的绩效,然而,现有研究较少关注组织支持对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影响,从情感支持和工具支持方面来探讨这种影响的研究更加缺乏。

本书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问题,运用Binary Logit回归、Ordered Probit回归、结构方程模型、分位数回归、层级回归等数理方法,探究社会信任与组织支持双重视角下,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的行为和绩效,其结果有助于揭示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偏低的症结所在。依据实地调研资料和实证结果,提出改进现有治理绩效的政策建议,为探索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机制、制定合理的农户参与治理方案提供事实依据,为政府部门制定基于社会信任和组织支持差异下的农户参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政策,以及改善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提供理论与实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