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相关研究回顾

一 社会结构

社会结构问题是社会哲学的基本问题,也是社会学的基本问题。当我们研究每一个具体的社会问题时,几乎都要考虑到或牵涉到具体社会问题与社会结构的关系。

社会可以被视为一个被组织起来的整体的观念,至少可以追溯到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这么远,但是直到17世纪和18世纪,由于自然科学快速发展,这种观点才成为处理社会世界的一种普通方式。物理学家、化学家和生物学家致力于研究他们特有的主题内容,并且在他们的研究中采用结构方法,使这种观点有了很大的进展。一些人开始感到关于社会的科学也可以通过同样的方法来完成。例如,孔德(Comte)将每一种科学都视为表现了一个在其主题中逐步变高的组织水平。科学是有层次的,社会学因作为其主题的组织的特殊性,因此是最后发展起来的[9]

两位最主要的对社会结构进行了系统说明的学者是赫伯特·斯宾塞(Herbert Spencer)和埃米尔·涂尔干(Emile Durkheim)。斯宾塞沿着孔德的思想路线展开了关于社会结构的清晰的讨论。斯宾塞的基本立场是社会唯实论。他认为,社会是一个像生物有机体那样的“社会有机体”。他列举了社会有机体和生物有机体的许多相似之处,同时也指出了两者的若干区别。首先,社会结构不能被视为物质实体;其次,社会的内部组织,即更加专门化的社会结构是一个社会有机体中的所有个体的各个子集(sub-aggregates);他还描述了整个社会的多样化社会结构,这些结构是社会有机体的支持、分配、调节结构。涂尔干在使用“社会结构”一词时,指社会学中作为整体研究的社会生活的全部模式。“集体关系”,也就是社会关系,组成了涂尔干所确认的社会结构的首要元素;社会关系衍生出截然不同的各种模式,诸如道德体系、经济体系、亲属关系和国家等,而这些模式类似于身体的各个器官。在这一点上,涂尔干与斯宾塞的看法是一样的。“集体表征”是涂尔干社会结构的第二个要素。集体表征是精神现象。涂尔干认为,在它们不是直接和特定个体的生物学产物的意义上,所有的精神现象都被视为社会事实;而“社会意识”(social consciousness)是集体表征的全部体现。因此,一个社会的结构由集体关系和集体表征的特殊联合以及连接物和规则的形式所组成,这就给予社会以特殊的特征。简言之,涂尔干将严格意义上的社会结构理解为制度结构和关系结构的复合表达[10]。但同时,社会结构必须被看做一种具象结构(embodied structure)。具象结构是在铭刻于人类身体和思想中的习惯和技能中发现的,这些习惯和技能使人们生产、再生产和改变制度结构和关系结构成为可能[11]。吉登斯为了将具象结构理论化,既吸收了民族社会学又吸收了戈夫曼的相互作用主义者模型,而福柯和布迪厄这两位理论家则把具象结构的问题决定性地放在了社会学的议事日程上[12]

在社会结构研究中,默顿针对以往结构—功能主义过于死板地看待结构与功能的关系及其稳定性的局限,提出了结构的功能表现形式,如显功能和隐功能、正功能和负功能等,并强调在社会结构中,功能在不同的社会群体中,其作用是不同的,从而丰富了结构—功能主义。他认为,要建立一套系统完整的功能理论,就应该创造四个前提:①认识有机体的功能条件,是否有效地满足自身存在及发展的需求;②必须认识和描述功能条件在功能过程中的排列与分布;③创造取代旧的功能的能力;④必须解释功能条件及其所能满足的需求。日本学者富永健一运用帕森斯的AGIL模型,也得出了同样的结论:“像个人寻求需求的满足那样,社会系统也要寻求功能先决条件的满足。”[13]任何社会系统,都不能对功能先决条件的满足置之不理。

美国著名社会学家布劳(Peter Blau)认为,为社会结构下定义的方式大体有三种:一是将社会结构看做社会关系和社会地位的组合;二是将社会结构看做全部社会生活和历史的基础的深层结构;三是将社会结构看做由社会或其他集体中的人们分化了的社会地位构成的多维空间[14]。社会结构单位的范围从身份、角色、地位,一直到世界体系。这些单位是社会学研究和分析的主要对象[15]。在社会学以及相关学科中,社会结构都是一个使用极为广泛,同时也极为混乱的概念。同样是使用社会结构这个概念,在不同学者那里,很可能是完全不同的东西[16]。事实上,社会结构常常被人认为是一个不需要明确解释和讨论的想当然的概念。但是,在实际应用到这个概念时,却是异乎寻常的模糊和相异。这就导致了这样的结果:对于“这个词的确切意义是什么”这一问题有着很少的共识,社会学家经常为了自己的观点需要而非常轻易地使用这个词,因为他们正好需要社会结构概念的不同、笼统和含蓄的表述现状[17]。在其中最重要的一部词典里,社会结构被定义为:“一个被宽泛的用来指代某些社会行为循环发生模式的词语;或者更具体地说,是指社会系统或者社会的不同元素之间的组织有序的相互关联。”[18]在给出这个非常笼统的界定以后,该词典又进一步说明:“但是,通常没有一个被大家所一致同意的意义,试图提供一个简明扼要定义的努力被证实是非常不成功的。”另一部词典也用惊人的相同方式,认为社会结构是“社会元素的一些相对持久的模式或者相互影响……一个特定社会里社会安排的或多或少的持久模式”[19]。这部词典也同样重申:“尽管其普遍使用,但社会学中不存在关于社会结构的统一概念。”

因此,在实际的研究中,由于关注点的不同,大多数学者都根据自己的目的对其加以限定。比如,美国社会学家丹尼尔·贝尔在分析美国政治体系的困境时,将社会结构限定为同政治体系和各行各业的人员分布状况相关,并满足社会正常需求的物质分配的组合体;而日本社会学家富永健一为了分析日本社会变迁的历程,则把社会结构主要限定在产业变迁上。在富永健一看来,社会结构是一个静态的概念,是从角色、制度、社会群体、社区、社会阶层以至国民社会这样一个从微观到宏观的要素结合体,表现在动态上,就是社会变迁[20]

社会结构的研究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早期研究者往往在自然进化的层面上,强调社会结构的有机性。随着社会结构研究的深入,一批研究者把价值观、思维、情绪特点等也纳入了社会结构的范畴,对现代社会结构各要素的认识也从整体意义走向局部意义,人口结构、阶级与阶层结构及社会地位、现代生活方式结构等的研究,都成了当代学者十分关注的社会结构研究的领域[21]

二 职业与职业结构

社会阶层结构是社会结构的集中反映,也是社会结构中最重要、最核心的结构[22]。笔者将采用“职业”作为社会分层的标准。在社会研究中,虽然众多有关阶层分析的文章表现各自的主张,但在学术渊源上,仍然可以将其分为理论上的马克思主义、韦伯主义和综合主义(即将马克思主义和韦伯主义结合在一起的阶级分析主义)三个派别。无论是卡尔·马克思的阶级理论,还是马克斯·韦伯的“三位一体”阶层理论,其理论的建构都必须在现实社会中找到其承载物,进而增强其对社会结构的解释力。在现代社会中,尤其是人类进入工业社会以来,工作单位、生产组织甚至社交场所日益取代家庭成为人们的主要活动场所,而人们社会地位的高低也直接取决于职业身份的差异。由此,“职业”日益成为人们社会地位的标志与社会结构分析的基本单位。仇立平指出,职业的内涵不仅仅是职业的社会声望评价,而且是一种社会地位的评价指标,它包括权力、财富、声望。换句话说,社会阶层就是职业地位[23]

近年来,在很多方面,各职业群体都具备了社会阶层的应有特征:职业群体内具有较高的同质性,而不同的职业群体间则存在着较高的异质性,职业群体之间差异明显。因此,从职业的角度考察社会结构在理论上和时间上都是可行的[24]

在当前的西方理论界,赖特(Wright)和冈索普(Goldthorpe)分别执掌着西方马克思主义和韦伯主义的门户。赖特从阶层之间的关系来分析美国的阶层结构,冈索普则从职业结构这个代表现代社会基本特色的立场审视资本主义的新变化[25]。应该说,赖特和冈索普的方法填充了现代社会界认识阶层结构的逻辑空白,本无高下之别。但是,冈索普用于分析的方法更具有普适性,因为利用职业来分层的数据更易采集[26]

阶层划分之所以要以职业分类为基础,既是基于操作便利的考虑,也是基于理论研究的结果。在当代社会,职业身份的分类是一种最基本的社会性区分,从事不同职业的人,在收入、声望、教育、权力等方面都存在差异,因而职业的分类与社会分化紧密相关。同时,在调查资料收集和分析方面,个人职业信息较易获得,也易于加以分类处理。因此,许多社会分层研究都以职业分类为基础而展开[27]。并且,在一个社会的人口不发生重大突变的情况下,人口阶层结构的变化带动着社会基本结构的变化。

美国学者泰勒认为:“职业在社会学的意义上可解释为一套成为模式的与特殊工作经验有关的人群关系,这种成为模式的人群关系的整合,促进了职业结构的发展和职业意识形态的显现。”日本社会学家尾高邦雄认为,职业是某种一定的社会分工或社会角色的持续的实现,因此职业包括工作、工作的场所和地位三个方面。他指出:“职业是社会与个人,或整体与个体的节点。通过这一点的动态相关形成了人类社会共同生活的基本结构。整体靠个体通过职业活动来实现,个体则通过职业活动对整体的存在和发展作出贡献。”对职业的各种定义通常包括了以下内容:①社会生产过程中角色分工的体现;②社会成员共同生活的基本结构;③个人与社会的连接点;④连续的人类活动;⑤这种活动的内容和场所;⑥通过这种活动建立的人际关系[28]

我国职业分类标准自发布以来,越来越接近国际标准职业分类。历次人口普查都有职业分类数据,据此能够全面、完备地对社会结构的变化进行分析。在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中,将职业分为以下七大类:①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②专业技术人员;③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④商业、服务业人员;⑤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⑥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⑦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第三次、第四次人口普查将第四类“商业、服务业人员”分为“商业人员”和“服务业人员”两类,笔者在分析第三次、第四次人口普查数据时将两者归为一类。在《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提出了“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占有状况为标准来划分社会阶层的理论框架”[29]。据此标准,将职业分为十大阶层(见表1-1)。从这十大阶层在四个分类指标中的位置来看,我们也可以得知我国人口普查七大类职业各自的阶层位置。

表1-1 十大阶层在四个分类指标中的位置

续表

与此相应,职业结构即指一定社会范围内,人们所从事的社会职业类型、比例和分布。它受生产发展水平及人民生活水平的制约。例如,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及生产工具的改进,从事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人员比例逐渐降低,而从事第三产业的人员比例逐渐升高。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从事新兴服务业(信息、咨询等)的人员比例在从事第三产业的人员总数中的比例逐年增加。

三 空间理论

物质运动具有时间和空间两种基本形式,虽然这早已是尽人皆知的哲学常识,但相对于时间运动的丰富认识而言,我们对空间运动的认识尚显薄弱。对于空间的理解,在19世纪和20世纪初期的人文社会科学中主要体现为物质空间论和精神空间论。从康德、黑格尔到尼采的时空观中,历史(时间)的理论不停地被发展,而关于结构(空间)的理论却被遮蔽,因此时间却被视为丰富的、有生命力的、辩证的,而空间长期以来一直被视为死寂的、非辩证的、静止的,被简单地视为社会行动的环境或舞台[30]。社会学经典确实探讨了空间,但探讨的方式很不明晰、很不充分[31]。至于社会发展逻辑与空间变迁形态的辩证关联,更是少有人问津。古典社会学理论虽然缺乏关于“空间”的清晰而系统的理论阐述,但不乏若干具有洞察力的论述片断[32]。至少古典社会学理论大师涂尔干、马克思和齐美尔或多或少地关注过空间这一重要纬度。尤其是早期的城市社会学、农村社会学和人类生态学的空间阐述,在某种意义上为后世的空间转向奠定了理论基础[33]。当前方兴未艾的后结构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对空间的认识趋向深化,其中列斐伏尔的《空间的生产》堪称石破天惊之作,卡斯特和哈维为发展出决定城市空间的理论作出了卓越的贡献,索亚更明确地提出社会—空间辩证法及“第三空间”,他们已逐步深入社会与空间的辩证关联这一深刻层面[34]

空间的概念是社会的理论表征产生的一个重要起点,因为“社会空间的确是第一和最后(the first and last)的实在”[35]。尽管马克思有强烈的地理和空间直觉,敏锐地注意到资本主义的兴起导致时间对空间的消解,而空间的形态在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重大转型,这在《共产党宣言》里体现得最为充分。马克思和恩格斯明确地关注了资本主义工业化是如何导致工业城镇极其迅速的增长。但是,空间主要被马克思视为诸如生产处所、市场区域之类的自然语境。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城镇与乡村的对立内在地表达了对空间的某种程度的强调,尽管还显得比较隐晦。马克思指出了在客观的表象外衣下隐藏着各种基本社会关系之内核,这实际上隐约论及了空间的社会性,而这正是1970年以后马克思主义空间理论之要义[36]。总的来说,马克思的空间意识体现在其对早期资本原始积累以及土地资本主义转变的现代性价值的讨论中。正如哈维所说:“他(马克思)未能在自己的思想里建立起一种具有系统性和明显地具有地理和空间的观点,从而破坏了他的政治视野和理论。”[37]

涂尔干作品中涉及的空间具有更多人类学的色彩。他发现空间是一个重要的社会要素:首先,空间本身并没有上下、左右和南北之分,但既然一个特定社会里的每一个人都以同样的方式体现着空间,那么就意味着此类观念有着社会性的起因,即各个地区不同的情感价值使空间具有了不同的品质,空间从而不再是不确定和不清楚的介质,它可以根据源于社会的标准进行划分。其次,在图腾崇拜和宗教仪式中,空间安排会折射出主导性的社会组织模式。因此,涂尔干指出,时间和空间是社会构造物,空间具有社会性,特定社会的人都以同样的方式去体验空间,社会组织则成为空间组织的模型和翻版[38]。然而,涂尔干的表述到此为止。他并未试图进一步澄清空间的社会性的具体维度[39]

对于空间社会学,最重要的经典作家无疑是齐美尔。他论述大都市的经典论文应该放在他讨论空间的更具普遍性的著述背景当中[40]。有些社会互动能够将空洞的空间变为有意义的空间,他就分析了这些互动中找到的空间形式的五项基本属性。这些属性就是:一块空间的排他性或独特性;空间可以由此划分成具有空间化“框架”的片断和活动的那些方式;社会互动可以在空间里局部化的程度;距离的远近,尤其是在城市里表现出来的程度等;变动不居的定位的可能性及其后果,尤其是“陌生人”的到来。总的说来,齐美尔认为,随着社会组织开始脱离空间,空间越来越失去其重要性[41]。齐美尔并没有太多地从城市空间形式的角度来说明城市生活。他的有关著述更像是关于“现代”流动模式对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所产生的效应而进行的一项早期考察。可是,这些分析并没有就此带来专门的学术研究的兴起,以考察大都市,也就是所谓的“城市社会学”。而“城市社会学”却是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在芝加哥大学建立的[42]。芝加哥学派的兴盛适逢美国城市大发展的时期。

芝加哥曾经的传统是社会研究,特别是城市问题的经验研究。芝加哥学派的社会学是一种城市社会学,它对当时美国芝加哥城所面临的社会问题进行了一系列令人印象深刻的研究。但它的大量研究工作主要针对当时涉及美国所有大城市并且超出城市社会学范围的重大社会政治问题:成千上万移民融入美国社会的问题[43]。芝加哥社会学的特点首先是经验研究,它标志着社会学研究将对社会产生影响的转折。芝加哥社会学通常被看成一个经验研究的重地,它具有较高的理论位置。阿博特(Abbott)说,如果人们不能理解特别的社会行动者,及其在特别的时间和地点作出的安排,就不能理解芝加哥学派的思想。简单地说,芝加哥学派留下的思想是,如果社会事实从它的社会情景(社会空间和社会时间)中抽象出来,就没有任何意义。社会事实是地方性的,关联到它的背景和过程。如果仅仅基于变量的思考,那么单个变量和其他变量的互动很少引起有意义的情景问题,但是当单个变量被看成其他变量的联系后果时,就可能发现它的联系效应[44]。通过芝加哥社会学的研究文献,我们发现了人们活动的“时间”和“地点”。对芝加哥社会学而言,社会事实是一种地方性存在,它有特别的时间和地点,这在现代社会学中是一个陌生的观念。而芝加哥在20世纪30年代开始就致力于这样的发现[45]

20世纪20~40年代,芝加哥大学的一批学者,特别是罗伯特·帕克(Robert Park)、恩斯特·伯吉斯(Ernest Burgess)和路易斯·沃尔斯(Louis Wirth)等人发展出的思想,多年以来一直是城市社会学理论和研究的基础。

罗伯特·帕克深受齐美尔思想的影响,两人在社会学上的共同之处就是对“社会空间”概念的使用,他们都把空间视为一种社会学的事实[46]。1916年,帕克最早把达尔文的生物竞争等概念引入城市社区研究中。帕克和他的同仁用自己的实践开创了城市社会学的两个传统研究领域:城市生态学(城市空间结构理论)和城市文化学(城市文化适应理论)。帕克等人把城市看成一个由内在过程将各个组成部分结合在一起的社会有机体,将生态学原理(竞争、淘汰、演替、优势等)引入城市研究,从人口与地域空间的互动关系入手研究城市的发展。他们特别强调,城市的区位布局、空间组织是通过竞争谋求适应和生存的结果[47]。1925年,伯吉斯对城市用地功能区的布局进行研究后提出了著名的同心圆城市扩展模式。城市五大功能区是按同心圆法则,自城市中心向外缘有序配置的。他还认为,这是城市土地利用结构的理想模式。这种模式的空间结构是,从中心向外,分别是中心商业区、过渡性地区、工人阶级住宅区、中产阶层住宅区、高级或通勤人士住宅区,呈现出有序的圈层状态。这一时期进行的城市研究对于空间研究最大的贡献就是形成了系统的都市空间结构理论,比如和“同心圆理论”同时出现的霍伊特的“扇形理论”以及哈里斯和厄尔曼提出的“多核心理论”。其共同点是以经济活动为考察都市空间结构的核心,试图提出解释城市发展的理论模型[48]

杨庆堃先生是国内空间研究的社会学先驱。在其以后很长的时期里,国内这方面的研究仍然比较欠缺[49]。杨庆堃先生在《中国近代空间距离之缩短》一文中借用美国社会学家麦肯齐1933年提出的“时空压缩”(time-space compression)概念,来探讨中国各地区的空间缩短了多少,中国广大幅员的空间性质发生了什么变化[50]。结合身体的流动可以很形象地说明这一点。他认为:“空间本来是离间人对人的关系的因素。两个地点相离愈远,两地的人群的相互关系就愈薄弱,两者之间的组织愈见散漫。但是空间对于人事的离间作用,是随着交通运输方法而变迁的。”随着现代交通运输方法的进步,令各地之间的交通时间和运费大大削减,因而令各地之间的人事关系更加密切。在现代交通运输系统充分发达的国家,各地社区有密切的分工和互相依赖的关系,两地之间无论是相隔咫尺还是遥遥千里,都能够发生配合一致的行动。在这种情形下,国家是一个组织紧凑的整体,广大的幅员也就成了国家力量的总和。吉登斯也曾作过类似的论述:从美国的东海岸到西海岸作一次旅行,在18世纪需要靠步行花两年,19世纪需要坐马车花四个月,20世纪初需要乘火车花四天,而到了20世纪末,则只需搭飞机不到四个小时[51]。这种时间和空间的压缩也包含了各种各样的转型,生产的周转时间越来越短,时尚的变迁步伐越来越快,决策的时间范围大大缩减,货币及其他交易的速度大大加快……这些剧烈的时间和空间压缩形式的出现,并不意味着场所的重要性必然也随之降低。时间和空间的界限越不重要,流动资本、移民、旅游者和寻求庇护者对场所的变异就会越敏感,而各个场所标新立异的动力也就越强[52]。此外,杨庆堃先生在研究清末民变的大众行动事件时,引入了时空分析方法,对地方群众运动的时间和空间分布进行了定量研究:“纵方面来说,时限超过一个世纪(115年),横方面是在中国广阔的幅员中找出要研究的数据6000多项。”[53]

空间的衍生概念有场所、同存性、时空压缩[54],还有场域、区域等。笔者重点阐释“区域”这一概念,它也是本书研究的重要概念之一。吉登斯认为,社会系统的时空构成恰恰是社会理论的核心[55]。而近年来,除了一些地理学家的著作之外,社会科学家一直未能围绕社会系统在时空伸延方面的构成方式来建构他们的社会思想[56]。他倡导以“区域化方式”来思考问题。他认为,不应该把“区域化”仅仅理解为空间的局部化,“区域化”还涉及了与各种例行化的社会实践发生关系的时空的分区[57]。区域化可能包含着在时间跨度或空间范围上千差万别的分区。所谓范围广泛的区域,就是指那些在空间上涵盖了广大的地域,而在时间上也历时弥久的区域。当然,在这些区域中,空间和时间的“范围”都可能以各种不同的方式相互交织在一起,但所有范围较大的区域都往往必然依赖某种程度较高的制度化。在这里使用“区域”这个概念,总是带有社会行为跨越时空进行结构化的内涵[58]。因此,若从阶级(阶层)的关系以及其他各种不同的社会标准的角度出发,就会发现,在各种各样的区域,如中国的南方和北方,存在着高度的区域分化。所谓的“北方”(或南方),不仅仅是从地理角度划定的地区,而且具有早已确立的显著的社会特征。

区域是经济学、地理学等学科普遍使用的概念,也是一个有争议的概念。不同学科对区域概念的界定之所以存在一些差异,根本原因就在于,区域概念有时看起来很模糊、不一致。费孝通先生对区域概念的看法有其独到之处。他认为,社会学的区域概念有别于地理学的区域概念,也可能超出行政区域的界限,更多的是功能的取向;一个区域内各个组成部分之间,重要的不在于地理环境或行政隶属关系是否相同,而在于整合程度的高低;更重要也更富有建设性意义的是,费孝通教授指明了着手区域发展研究的方向和道路,找到了实际研究过程中易于操作化的指标,他主张应当从城市和乡村两个方面,去研究社会经济区域发展中出现的许多新问题[59]。在《行行重行行(续集)》中,他更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看法。他认为,当前经济的发展正在突破行政区划的界限,对中国的经济布局,不宜从行政区域的角度去看,而要超脱行政区域,看到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客观存在的和必然要求建立的经济联系[60]。根据这样的经济联系,费孝通提出了长江三角洲经济开发区、环渤海经济区、黄河上游多民族开发区、黄河三角洲开发区等地区的设想和方案。

中国的地理格局以多样性著称,不同区域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地理学意义上的差异,而这一差异形塑了区域之间似乎较为稳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上的差异。在历史研究中,中国被划分为不同的社会经济区域。叶显恩、陈春生认为:“既可以行政区域为界,也可打破行政区域的界限,按山脉走向、江河流域、市场网络和人文风俗不同的标准来确定。”[61]杨国桢则认为,社会经济区域是社会经济有机体的地域组合,它是“自然生态环境、经济环境和人文环境、政治环境条件大体相同或相近的地理空间有机结合起来的”[62]。施坚雅致力于从区域市场体系的视角来理解中国,他研究发现明清时期形成的各个大区体系至今仍然存在,其持续性尤其值得关注[63]。这一发现表明,几百年的社会发展并没有明显重构中国的区域地理格局。它进一步隐含的意义是,我们也许需要从这一延续性中发现政策含义甚至重新思考中国行政区划和治理架构,乃至将区域定位为中国社会学的一个基本研究单位[64]

由于区域概念的模糊性和可争议性,人们在谈到区域问题时,在不同场合下所表达的区域的范围有很大的伸缩性[65]。例如,世界有五大洲七大洋,每个洲又划分为不同地区(如东亚、东南亚、南亚),也有跨大洲的区域(如亚太地区);研究我国的区域差异通常有以下几种划分方法,①两分法,把我国划分为两个部分,即沿海和内地省区;②三分法,把我国划分为三个部分,即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③七分法,把我国划分为七个部分,即远西、北部腹地、南部腹地、中部核心、北部沿海、东部沿海、西南沿海;④九分法,把我国划分为九个部分,即东北、云贵、长江上游、长江中游、长江下游、岭南、西北、华北和东南沿海;⑤“30分法”,即依据省级行政单位划分;⑥“2134分法”,即根据县级行政单位划分[66]。本书具体采用的方法将在下文有所介绍。

四 区域关系研究

1.依附理论和世界体系理论

依附理论最初形成是出于批判现代化理论的需要。1950年,阿根廷经济学家劳尔·普雷维什(Raul Prebisch)认为,世界经济是一个体系,这个体系由核心(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和边陲(非西方不发达国家)两个部分构成,核心和边陲之间的经济关系是不平等的,核心国家通过不公正的贸易条件剥削边陲国家。这正是导致不发达国家贫穷落后的根本原因[67]。普雷维什的“核心—边陲”概念,后来通过弗兰克(A.G.Frank)和阿明(Samir Amin)以及多斯桑托斯(T.dos Santos)等人发展成为依附理论[68]

弗兰克把普雷维什的“核心”称为“宗主”,把“边陲”称为“卫星”。他认为,在整个世界经济体系中,“宗主—卫星”关系不仅存在于世界层次,即发达国家和不发达国家之间,也存在于每个卫星国内部。不发达国家有如下经济和社会特征:其生产部门的兴衰以核心国的兴趣和需要为转移,核心国感兴趣和需要的部门比较繁荣,反之则萧条;经济上呈现“二元结构”,现代经济部门是核心国经济的延伸,与核心国经济联系不密切的部门相当落后;与二元经济结构相对应,不发达国家呈现明显的“二元社会结构”,城市中的富裕社会与农村中的贫穷社会共存;在国际贸易上,依附型不发达国家主要出口原材料和初级产品;等等。

关于依附概念,多斯桑托斯认为:“依附是这样一种状况,即一些国家的经济受制于它所依附的另一国经济的发展和扩张。两个或更多国家的经济之间以及这些国家的经济与世界贸易之间存在着互相依赖的关系,但是结果某些国家(统治国)能够扩展和加强自己,而另外一些国家(依附国)的扩展和自身的加强则仅是前者扩张……的反映,这种相互依赖关系就呈现依附的形式。不管怎样,依附状态导致依附国处于落后和受统治国剥削这样一种局面。”[69]

依附理论认为,发展中国家要实现自身发展,就应当摆脱对西方发达国家的依赖,阻止西方贸易、技术、跨国公司、教育与思想的侵入,自力更生。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依附理论被世界体系理论所批判和发展。世界体系理论是沃勒斯坦(Immamuel Wallerstein)及其同事在70年代中期提出的。世界体系理论用体系观点来分析整个世界及其组成部分的发展与变化,它不像依附理论那样将世界简单地划分为核心与边陲,而是将整个世界视为一个统一的整体,探讨其总体的发展规律,并从其总体的发展过程中分析作为部分的国家和社会的发展。

沃勒斯坦的现代世界体系包括政治、经济、文化三个方面,即世界体系由一体化的世界经济体、多民族国家体系和多元文化体三个层次构成。这里主要探讨其经济特征。世界体系是世界体系理论的基础概念,是指由许多不同的要素组成的社会体系,“它具有范围、结构成员集团、合理规则和凝聚力”。世界体系是一个整体性经济单位,有其整体的发展与变化规律,并支配和制约着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局部的发展与变化。现代世界作为一个整体所具有的现代特征以及各个地区卷入现代资本主义的方式和过程,特别是各个地区在现代世界中所处的地位以及由此产生的各个局部社会的现代特征,都必须在这个体系中来理解。因此,沃勒斯坦认为,无论是发达还是不发达,都只是世界体系的发展与变化在各个组成部分上的具体反映。沃勒斯坦认为,人类历史虽然包含着各个不同的部落、种族、民族和民族国家的历史,但这些历史不是孤立地发展的,而是相互联系着发展和演变的,总是形成一定的“世界性体系”。16世纪以前,“世界性体系”主要表现为一些“世界性帝国”,如罗马帝国、中华帝国等。这些“世界性帝国”有一个单一的政治中心,但没有与之相应的“世界性经济”,即使有一点,也是极不稳定的。到了16世纪,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开始以西北欧为中心,形成“世界性经济体系”,就是“资本主义的世界经济体”[70]

沃勒斯坦认为,资本主义从一开始就不是在单个国家内孤立地出现的,而是作为一个世界性的体系出现的,它由中心区、半边缘区和边缘区这三个组成部分联结成一个整体结构。其不同于“世界性帝国”之处在于,它有一个自成一体的经济网络,却没有一个统一的政治中心,就像我们现在所说的“全球化”事实上更多的是指经济全球化。三个不同的组成区域承担着三种不同的经济角色:中心区利用边缘区提供的原材料和廉价劳动力,生产加工制品向边缘区销售牟利,并控制世界体系中的金融和贸易市场的运转。边缘区则与中心区相反,它除了向中心区提供原材料、初级产品和廉价劳动力,还提供销售市场。半边缘区介于两者之间:对中心区部分地充当边缘区角色,对边缘区部分地充当中心区角色[71]

沃勒斯坦认为,世界体系具有生命的周期性。劳动分工以及由此带来的中心、边缘、半边缘是世界体系的空间表现,而周期是世界体系在时间方面的体现。正如沃勒斯坦自己所说的那样,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关心长时段社会变化,我们的兴趣主要是较长的周期,即那些平均长度为50~60年的通常被称为康德拉季耶夫的周期,以及更长一些的、平均200~300年的长周期[72]

世界体系从来就不是静止的,而是处于无休止的变动之中。在扩张过程中,各经济角色及其地域分布也发生变化:有正向变化,即某些边缘区可能上升为半边缘区,某些半边缘区可能上升为中心区;也有逆向变化,即某些经济角色的地位可能下降,中心区也会扩大和转移。

世界体系理论与依附理论也有许多共同之处,甚至有人把它们看成同一个理论派别。然而,由于世界体系理论的演变,依附理论与世界体系理论的差别则越来越大:第一,分析的单元不同,世界体系理论的分析单元是世界体系,坚持把世界体系作为社会科学的分析单元,而依附理论仅侧重国家层面。第二,受法国历史方法论的影响,沃勒斯坦认为社会的真实性处于一种波动状态之中。不同于集中于民族国家的兴旺与衰退的依附理论,世界体系学派研究世界经济的历史动力学[73]

以上是对依附理论和世界体系理论的简要叙述,从中可以看出,不管是依附理论,还是世界体系理论,包括其中的各个不同的派别,都看到了资本主义使世界形成了一个整体和体系,认识世界上的不同国家的发展,必须从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全局和它们在这个体系中所处的位置入手。

2.中心—外围理论

许多学者在分析跨越较大时空范围的区域化时,会运用“中心”(center)与“外围”(periphery)或“核心”(core)与“边缘”(periphery)理论。

核心—边缘理论是1966年由弗里德曼(J.R.Fridemann)在他的学术著作《区域发展政策》(Regional Development Policy)一书中正式提出的。1969年他在《极化发展理论》中,又进一步将“核心—边缘”这个具有鲜明特色的空间极化发展思想归纳为一种普遍适用的主要用于解释区际或城乡之间非均衡发展过程的理论模式。他认为,任何空间经济系统均可分解为不同属性的核心区和外围区。该理论试图解释一个区域如何由互不关联、孤立发展,变成彼此联系、发展不平衡,又由极不平衡发展变为相互关联的平衡发展的区域系统。而区域空间结构的发展可以划分为表1-2所示的四个阶段。

表1-2 J.弗里德曼的“核心—边缘”理论

弗里德曼的核心—边缘理论认为,核心区域与边缘区域的关系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会发生转化。在发展的初级阶段,是核心区域对边缘区域的控制、边缘区域对核心区域的依赖,然后是依赖和控制关系的加强。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随着核心扩散作用的加强,核心将带动、影响和促进边缘区域的发展。边缘区域将形成次级核心,甚至可以取代原来的核心区域的控制[74]

吉登斯认为,核心与边缘的区别经常与时间上的持久性联系在一起。那些占据中心的人也“已经确立”了自身对资源的控制权,使他们得以维持自身与那些处于边缘区域的人的分化。已经确立自身地位的人或者说局内人(established)可以采取各种不同形式的社会封闭,借以维持他们与其他人之间的距离,其他人实际上是被视为低下的人或者说局外人(outsider)。在世界经济体系中,“已经确立地位”的西方核心地带的工业国维持着一种中心位置,它的基础是这些国家在时间上领先于那些“欠发达”社会。世界体系的地缘政治性的区域化可能正在经历变化,例如,制造业的生产中心正在转向昔日的边缘地带东亚。但是,到目前为止,时间上的领先这个因素一直对空间上的优越性产生着决定性的影响。在世界各地,在民族—国家的内部,核心或边缘的区域化看起来都是和存在各种“既定体制”(establishments)联系在一起的。这些既定体制就是支配阶级的结构化的关键[75]

由于核心—边缘理论基本上是以极化效应(即向心倒流效应)和扩散效应(即离心扩散效应)来解释核心区域与边缘区域的演变机制,与增长极理论的机制解释有许多类似之处,故有些人常把这两种理论混淆,或者互相替换。又因为核心与边缘的关系有一定的控制与依赖的关系,与西方所谓激进经济学派的依附理论有一定的相似性,故有人也把该理论与依附理论相提并论,或视为同一[76]

除弗里德曼的四阶段理论外,李斯特、赫希曼、罗斯托、钱纳里、胡佛、费希尔和埃及的发展经济学家萨米尔·阿明也提出过类似的区域发展阶段理论(见表1-3)。

表1-3 世界主要经济学者划分的区域发展阶段

从一个独立的系统构成出发,综合地考虑各种变量,从而解释区域经济由不均衡增长到最终均衡增长的完整进程,这就使得核心—边缘理论可以容纳区位论、点—轴理论、增长极理论,以至新古典主义模型、缪尔达尔模型、赫希曼理论的合理成分,使其理论原则适合于任何经济空间,成为从总体角度处理特定区域空间经济问题的一般理论。这就是核心—边缘理论的价值所在[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