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商女,不必担心人老色衰后没处讨生活。与这个无业的女人相比,好歹我还有一个我所尊重的单位和岗位。我也不在乎珠黄,因为我不是画家,不必担忧用色不准伤了自己的作品。只要我的眼珠还可以欣赏春花秋月夏雨冬雪,可以看见我的亲人和朋友的身影,我就完全有理由满足,并从中体会感恩和幸福。
我又不是妖精,当然会有老的那一天。谁又会不老呢?谁敢保证自己永远都不会有“人老珠黄”的那一天?只要老得雅致,老得清秀,老得美丽如菊,我就心甘情愿一天一天地过,直到有一天把自己熬成一个好外婆。
十多年前,我在我的第一个散文集《香在无心处》里写道:于是,另一首小词就不失时机地出来了——茅檐低小,溪上青青草;醉里吴音相媚好,白发谁家翁媪?原来,老婆婆也自有老婆婆的幸福。当春风蔓起的时候,她与皓首白髯的老翁,厮守在溪边低矮的茅舍,以呢呢哝哝的吴侬软语,劝饮一杯家酿的薄酒,再细细回味一次年轻时的爱情,便有青春的微酡漫上苍老的脸,便有几十年的沧桑溶于妩媚的欢颜。这样的老境,当是人生最美的尾韵了吧?
再说“江郎才尽”。典故出自《南史·江淹传》:(江淹)尝宿守冶亭,梦一丈夫,自称郭璞谓淹曰:“吾有笔在卿处多年。可以见还。”淹乃探怀中,得五色彩笔以授之;尔后为诗,绝无美句,时人谓之才尽。
江淹年轻的时候,就已是一个远近闻名的文学家了,他的诗文在当时获得过极高的评价。但年纪渐老,却变得文句枯涩,一无可取之处了,人称江郎才已尽,不复从前。
张爱玲有句名言:出名要趁早啊。不晓得这位江郎,有无说过类似的话,但显然他是一个具体的实践者,而且显然成功了。后来之所以“才”尽,却是因为曾经有“才”,有过大才。烨园兄昨天在电话里跟我讲,作家也有不同的类型,一种是早慧的,另一种是晚熟的。他把我归于第二种。烨园兄的话,我当作最好的鼓励在听。相识相知了若许年,以他的位置和成就,根本用不着拿套话哄我。如此说来,我既没有“趁早出名”,当然不敢自比江郎;即使旁人拿来譬我,我也是万万不可担当的。假如烨园兄一不小心说准了,我还真是个“晚熟”的,那起码可以认定,我若有“才”,那“才”还远远没有发挥出来呢,又何来“尽”乎?
不知道唐代的美女加才女薛涛,在晚年守着浣花溪汲井水以制彩笺之时,有没有人拿“人老珠黄、江郎才尽”说过事儿。在我看来,这才是一个美女加才女最美丽的晚景呢。呵呵,若得似薛涛,余平生愿足。
我快乐,希望你快乐
我知道人性的弱点之一,是见不得身边的人比自己更幸福,更快乐。这虽说是人性的弱点,但却从来不会显现在善良厚道的人们那里,在他们那里,快乐和幸福是可以分享的,尤其是一个曾经涉过艰难险滩的友人,如果他在命运的击打之下没有沉沦,在努力前行之后终于找到自己的快乐与幸福,我们是不是会由衷地为他高兴、从而因他的快乐而快乐呢?
我不能奢望每一个人都能以他人的快乐为快乐,都能为他人走上坦途而欢欣。如果每一个人都能如此,那么这个世界就太过美好了。所以,无可避免,我们会遇上某一种人,在他那里,你的快乐就是他的郁闷,你的幸福正是他的不幸。就是因为你快乐了你幸福了,才更加映射出他的郁闷与不幸,你的快乐和幸福,已经严重地伤害到了他。
他的心理失衡了。本来,你们是在同一个起跑线上的;或者,你还比他迟缓了几秒钟才起步,但是现在你远远地走过去了,而且,你竟然没有回头,不晓得在你身后,一直有那么一双火辣辣的眼睛在烧灼着你,你越是活得鲜亮,那双眼睛越是积满了毒液,总有一天,那毒液会迸溅出来,落到你的脸上、身上、心上,而他却是遮颜而过的。你受伤了,却不晓得这毒液从何而来……
你伤心,你茫然,你不知所措;那正是他最想看到的事情:终于,你也郁闷了,不幸了,他失衡的心理恢复了平衡。
然而,真的能平衡么?难道我的郁闷和不幸,可以让他变得快乐和幸福起来?他的快乐和幸福,就注定要建立在我的郁闷和不幸之上?
那么,对不起,他会失望的。我拥有今天的一切,是在盐碱地里开出的马兰花,是苦涩的泪水当中结晶出的盐,是深埋地底的枯木变成的好炭。他以为它们会因他的毒液而轻易地失掉么?那样的想法,不是又无趣又可笑么?
所以,不管他是谁,还会以怎样的言辞伤害于我,我还是要善意地提醒他:调整好自己的心态,过好自己的日子吧,不要再以伤害别人寻开心、找平衡了。相信一切的郁闷和不幸,最终都会变成美好的回忆,而快乐和幸福,才是值得我们努力追求的啊。
我快乐,希望大家都快乐,我的朋友们,还有,伤害我的人。
我们怎么能不老
十一年前的深秋,我随一家企业文联来青岛开笔会,认得了她。她是一位天生的诗人,灵气才气充盈。有别于许多敏感多思的女诗人,她还很美丽。在那一个深秋里,她穿了一件紫色的连衣裙,体态袅娜;短发下是一张洁净的脸,鹤立在那里,熠熠发光。那一年,她的儿子三岁,我的女儿一岁。
十一年后的初春,在我定居青岛五年之后,我又见到了她。她仍是那样美丽脱俗,身段如少女一般窈窕纤丽。我常常读她的文字和她编的版,这时静静地交谈,那么开心地发现,我们有那么多相通的东西。我们知道,生活远比写作来得重要;我们不屑于借助外力功成名就;我们喜爱独处,我们渴望归家,我们向往一个农家小院,在那里安然度过悠闲的时光和老年……
在勘破了许多真相之后,我们从心底抽发的柔情,才是真正的情感的花朵,是百炼钢为绕指柔,是在牛粪之上开出的鲜花。我们的脸上依然光洁,可是,我们的孩子正在迅速地成长起来,开始挣开我们的手,开始有了自己的主张和态度,开始挑剔我们的眼光,开始穿我们的衣裳。有孩子们在那儿比着,我们怎么能不老?
许多年之前,我在一家银行里做管理,那时舞会刚刚兴起。有一天晚上,两个姐妹拉着我下了舞池,遇到了三位小伙,文质彬彬的。其中的两个,好像都邀请我跳了舞,只有一个是羞涩的,估计也是笨拙的,始终没有近前。就是这个没有近前的小伙,在几年以后成了我的老公。突然有一天,我们恍然记起了那一次的舞会,那竟然是我们的初遇。
另外的两位,每年春节总是要见面的,拖家带口地见,是三家人的团聚。一个成了资产上亿的地产老板,另一个也拥有了十几处房产。他们成家较晚,都是年近三十五方才成家,可是其中的一个,儿子也背上书包上学了,斑斑白发从他们的额边鬓角透露出来,明晃晃扎人的眼。先生说,老了,都老了。我说,是啊,怎么能不老呢?人不怕老,只要老得好看。
昨天娟来了。娟是个出色的女人,人美,能干,心地也好。当年我生女儿时,是娟送我进手术室,又一直等在外面,等到我平安地出来。娟抚着她先生的眼角,说,都长皱纹了,看了心疼。我说,那是男人成熟的标志呢。从男人的皱纹里,你能读出,他是否睿智、善良和包容。一个生有好看皱纹的男人,是有魅力的。娟笑,她先生也笑。
娟拿出相机,让我看她女儿的照片,女儿已经一米六五了,可以和娟互穿衣裳了,尽管无论心智还是性情,仍然是个孩子。而在我的印象里,娟的女儿还是幼儿园时的小模样。一转眼,娟已经想在青岛买房,为女儿上大学打前站了。
我们怎么能不老?我们又不是妖精。只要我们老得丰实,老得沉甸甸的,我们就不必怕老。想一想吧,我们是用多少青涩懵懂,才换来了今天的绿叶成荫子满枝呀?记得青衣的一句话,亲爱的,就让我们一起,在岁月的积淀里,慢慢老成一朵朵美丽的菊吧。
先生要搞同学会
自打过完春节,先生就不时敲敲边鼓,说,今年要搞同学会了。搞就搞呗,又不是没搞过。但是先生说,这一次与众不同,是同学们相识20年后第一次大聚会。那是相当地隆重啊!我知道,先生又要心甘情愿当几天“三陪”了。
先生经常搞同学会,说起来我还曾参加过一次。那是他的高中师生大聚会,聚着聚着,他的恩师突然想起,先生家里还有我这么一只浪得了点小小虚名的“下蛋鸡”,跟同学们一说,就想见一见。老师和同学轮流着抢了电话跟我说话,却之不恭,就领着女儿去了。其实我心里是藏了私心的,我是想看看,先生情窦初开时的那朵玫瑰花。
那是我刚刚随先生回家的时候,婆婆偏爱,趁着先生不在家,把他读书时的笔记作文情书一古脑儿翻了出来,抱给我叫我“审查”。在一本题为“梦里花落知多少”的小册子里,我知道了那朵玫瑰花的存在。玫瑰花当然是见到了。实话实说,我对先生最初的审美观颇为失望。也是从那时起,我开始刻意培养先生对女人的审美。
因了那一次的教训,先生后来的同学会,我们就两相回避了。尽管每一次,他的同学们都会轮流抢了电话跟我说说话儿。去年,先生的几个女同学从外地来。作为班里的头儿,他义不容辞,和顺辉、绪平等在青岛的男同学一起,整整陪了三天。最后一天,先生花光了身上所有的银子,跑到我的工作室拿了一千元,再去请女同学们吃饭喝歌。后来,顺辉的美丽妻子红卫对我说,真服了他们了。下一步,他们该夜不归宿了。逗得我哈哈大笑。
谁知道,真叫红卫说着了。这不,下个月的同学会还在报名筹备阶段,先生就提前打了招呼,说如果聚会时忙不过来,晚上就不回家了。我听了,自然是杏眼圆睁,作怒目金刚状,说,嘟,大胆!同学狂欢咱没意见,守着家门胡不归?先生听了,从此没再提过“夜不归宿”的话头。我却在心底对自己说,就算他夜不归宿一回,也算不得大错,由他罢。
其实,师生同学的情谊是这世上最醇厚的,当然值得珍惜。有20年的光阴在其中,这样的聚会又是多么难得。先生的同学分布在各个省市。那一天,我翻出先生当年的相册,为他们共同的博客“印象1986”贴图。相册里的一群男生女生,是多么年轻。他们在大合唱“让世界充满爱”,他们勾肩搭背站成一排,是同居一室的室友,他们的毕业照那般中规中矩,中间已经隔了久远的时光……许多年过去,当初那一棵棵青春小树,如念都已结了果子,有了沉甸甸的收获,和责任。
先生去年接待过的女同学之一梅,现在也落户青岛了。说起来也是缘分,我们从同一个城市住前后楼,又来到同一座城市定居,她就住在离我家不远的地方。她的儿子与我的女儿从小就在一家幼儿园里调皮,现在又在同一个学校同一年级念书,当然是先生帮忙安排。因为投缘,一旦有了什么好东西,我们都会分享,如一册木版拓印的《金陵十二钗》年画,一对无锡小阿福,一罐好茶,一本好书,甚至一种感受。
我成天坐在家里写字,若久不出门,就有与这个时代脱节的落寞感。梅会隔三岔五发个信息打个电话,有时是问候,有时可能只是一则短信,引我一乐。
昨晚,先生和我,正与朋友们把酒论文,梅的一则搞笑短信来了:来而不往非礼也,只可惜自己没有编短信的本事,便从网上找到一则,也算是为他们即将举办的同学会助威吧:跳舞太累,唱歌很贵,不如来个同学会;怀念校园滋味,避免思念心碎,互相信息反馈,撮合几对是几对。
我最好还是赶紧找红卫商议一下,在先生们大搞同学聚会夜不归宿的关键时刻,咱们是不是也搞个同学家属会?越想,越觉得这个主意甚妙。哈哈哈哈,这就打电话去。
乱七八糟的天使
十二年前,上帝给我托了一个梦,说是要送给我一个天使。这个天使有着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花瓣一样的嘴唇,和一头乌油油的卷发,更有一颗善良仁厚的心。那一年,母亲也做了一个梦,梦见她把一枝仙葩放进了我怀里。至今,母亲还不服气,她认为,这个天使明明是她送给我的。
果真,天使很快就降临了我家。那个时节,这个小家伙还是一团粉色的肉。别人哭得哇啦哇啦的,只有她,不哭,一降临就睁着眼睛,把迎接她的人们吓了一跳。其中的一个出于敬畏,又不知如何表达,只好将她倒提起来,模仿天使飞翔的姿势,在她的小光屁股上拍了两下,那意思是,你倒是飞给咱们瞧瞧哇。直到这时,天使才塞责地哭了两声,以示抗议,便闭上眼睛睡着了。
十二年后,天使长成了一个漂亮的小姑娘。小姑娘果然像上帝在我梦中描述的那样,有着美丽的大眼睛、长长的上翘的睫毛,如花的小嘴,一头卷曲的长发,还有一颗醇厚包容的心。在许多个静静的深夜里,不知有多少次,我坐在她的小床边,看着她的睡姿,对上帝心怀感激。
天使品质优秀,学业优秀,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她最大的本事,就是能够把所到之处搞得乱七八糟。